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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推進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實現城市管理精細化、長效化目標,市委、市政府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綜合管理工作的決定》。《決定》提出,南昌將大力推動城市管理重心下移,街道(鎮)要設立城市管理機構,各社區也要建立城市管理工作站。
城市管理理念
進一步優化城市管理機制
我市提出了城市綜合管理的目標,進一步理順城市管理體制,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和條塊結合、以塊爲主的城市管理格局基本形成;進一步優化城市管理機制,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的城市管理長效機制逐步建立。
進一步強化城市管理有效支撐,設施完善、功能齊全、法制完備、投入高效的城市管理保障體系基本形成;進一步強化城市“淨化、綠化、美化、亮化、序化”管理,努力塑造市容環境清潔衛生,街面秩序規範有序,市政市容園林設施完好,空氣質量優良的省會城市新形象;達到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市容環境標準,城市綜合管理水平有較大提高。
避免“先亂後治”、“先建後拆”
《決定》提出,要創新管理理念,以新理念引領城市管理。一方面,強化規劃先行的理念。重視規劃的龍頭和先導作用,在做好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修編工作的同時,抓緊編制《城市管理髮展規劃》,進一步明確我市城市管理髮展遠景目標。
同時,抓緊編制與城市管理相關的市政基礎設施、建築空間立面、城市景觀生態、園林綠化、水環境建設、交通管理等專業規劃。突出規劃的戰略地位和龍頭作用,避免“先亂後治”、“先建後拆”,注重“源頭管理”,降低管理成本。
另一方面,強化城市管理的服務理念。轉變市區兩級政府職能,進一步強化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更好地發揮政府在城市管理等公共事務中的引導、規範、監督、服務作用,充分發揮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在城市管理中的投資、經營、作業和服務作用,更好地爲市民提供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
城市管理體制
綜合管理事權向城區政府下放
我市提出,要進一步理順城市管理體制,推動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全面落實“市級統攬、以區爲主、街爲基礎、社區落腳”的城市管理工作要求,堅持屬地管理原則,明確各區(開發區、新區,下同)區長(主任)爲本轄區內城市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積極穩妥推進城市綜合管理重心下移。在2010年向城區下放部分城市管理事權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地將城市道路、排水、照明、園林綠化、城管執法等事權向城區政府下放。
街道(鎮)設立城市管理工作機構
我市將強化街道(鎮)城市管理平臺作用。依託數字城管平臺,整合資源,充實力量,健全機構,發揮街道(鎮)發現及時、快速處置的優勢,在街道(鎮)設立城市管理工作機構,組建城市管理綜合整治隊伍。實行城市管理工作街道(鎮)行政一把手負責制,由科級幹部擔任城管機構負責人,配備專職城市管理專幹,同時,各區城管執法中隊整體下移街道(鎮),接受街道(鎮)的屬地管理,強化街道的平臺作用。
社區建“社區城市管理工作站”
推動社區網格化管理。在全市各社區建立“社區城市管理工作站”,配備站長1名和專職工作人員1-2名,站長由社區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兼任。
發揮社區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礎作用,快速發現、及時收集、協調解決羣衆反映的城市管理問題。建立城市管理職能部門“社區服務掛點”制度,區級城建、城管、園林、環保、交管、房管、工商、民政、藥監、衛生等職能部門要在社區設立聯絡員,對社區發現並告知的城市管理問題按各自職責及時進行協調解決,並接受社區的考覈。
城市基礎功能
社區推進準物業化管理
我市將進一步完善城市基礎功能。加強社區環境綜合整治。對已完成整治的社區要鞏固提升,重點抓好社區準物業化管理;對尚未進行環境綜合整治的社區,要有計劃地實施整治,力爭用3年時間全面完成全市所有社區的環境綜合整治。
建設南昌市餐廚垃圾處理項目
我市將抓好環衛設施的建設和管護。嚴格按照住建部部頒標準規劃建設公廁、垃圾中轉站、生活垃圾處理廠等環衛基礎設施,落實環衛設施建設與新區建設、舊城改造、房產開發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的“三同時”制度。
進一步完善垃圾收運體系,實行垃圾密閉壓縮和密閉運輸;增加機械化作業車輛設備,提高道路機械化清掃率,今年要確保道路機掃率達40%以上;加快推進南昌泉嶺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和南昌市餐廚垃圾處理項目工程建設。
建立市政工程建設與管理相銜接的制度,在市政工程項目立項時,即明確管養單位,實現建管無縫對接;抓好城市道路、橋樑、通道、隧道、管網、井具、泵站、湖面、景區、廣場、綠化、路燈、交通等基礎設施的精細化管養,爲人民羣衆提供完好的市政基礎設施。
引導單位、學校對外開放泊位
規範城市道路照明和景觀亮化設施的建設和管理,推進以“一江兩岸”、重要景點、景區、重要街區爲重點的城市景觀亮化建設;加強城市新建成區道路照明設施建設,確保道路和公共場所裝燈率和亮燈率達標。提升小街巷路燈覆蓋率和設施完好率。
進一步加大城區停車場規劃建設力度,由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和現實條件提出停車場建設計劃,各區統籌各種資源推動實施停車場建設。研究制定停車場建設獎勵政策,吸引社會資本更多地參與。支持和引導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區停車泊位面向社會錯時開放,着力盤活停車資源。
加大執法監督力度,保證現有停車場不挪作它用。對已挪作它用的,要限期整改。加強道路停車泊位管理,建立城市道路臨時佔道停車智能化管理系統,提高我市城市道路臨時佔道停車管理水平。
擴大社會參與
開展“爭做文明南昌人”宣教活動
我市將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等宣傳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城市管理宣傳教育活動。
推動城市管理進社區、進工地、進家庭、進企業、進學校,推廣城市管理典型經驗,展示城市管理先鋒形象,促進城市管理政民互動,通過開展“爭做文明南昌人”等主題宣傳教育活動,大力營造“南昌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濃厚氛圍,努力形成輿論宣傳有力、市民認識到位、公衆參與廣泛的城市管理新氛圍,增強市民參與城市管理的意識和能力。
設立“城市管理公益奉獻獎”
我市將樹立開門辦城管、主動辦城管、依靠羣衆辦城管的新型理念,大力弘揚“我參與、我奉獻、我快樂”的志願者精神,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城市文明交通行、城市管理志願行動等活動。
有關城市管理的重大決策、重要政策法規的制定,要逐步實行公衆聽證制度。設立“城市管理公益奉獻獎”,評選“城市管理公益奉獻之星”,將單位支持參與城市管理納入文明單位評選範疇,將熱心城市管理公益人士納入公民道德模範、文明市民評選,大力表彰關心支持城市管理、自覺參與城市管理的市民羣衆和志願者,通過樹立典型,激勵和引導市民羣衆自覺參與城市管理,形成全民共同參與城市管理、共創文明城市的新格局。
首席記者吳躍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