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溫州8月10日電(記者範躍紅通訊員翁簡)今天下午,曾擔任過外逃女貪官楊秀珠司機的楊勝華貪污、挪用資金案(本報曾多次報道)在浙江省溫州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法院以貪污罪、挪用資金罪,兩罪並處,判處楊勝華有期徒刑十六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0萬元。經查,楊勝華貪污公款2700萬元,挪用資金共計366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