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西寧8月10日電記者韓萍記者今天從青海省西寧市相關部門獲悉,爲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及時制止和查處違法建設,營造良好的城鄉環境,《西寧市制止和查處違法建設規定》正式出臺。
規定明確了制止和查處建設職責的分工,對集體所有建設用地上建成違法建設的有關問題作出規定,確立了違法建設的巡查制度,明確了制止和查處違法建設行政處罰的具體規定。《規定》要求,對重大違法建設的強制拆除,各區人民政府應當作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根據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情況擬訂現場強制拆除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