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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一名男子享受『自由』的方式非常獨特,從2003年開始一直堅持裸體散步,為此他多次被判入獄。今年7月,他在服滿6年的刑期後終於獲釋,但3天後再次因這一怪癖被捕。10日,他在出庭受審時還是堅持不穿衣服,檢方以『擾亂治安罪』和『蔑視法庭罪』對其提起訴訟,這意味著出獄後還沒來得及好好享受自由的他可能再次入獄。
據英國《每日郵報》網站10日報道,該男子叫史蒂芬·高夫(下圖),來自英國漢普郡伊斯特利鎮,現年53歲。他的前女友介紹,高夫是堅持裸體主義的狂熱分子。2003年,他辭去卡車司機的工作,裸體從英國蘭茲角走到約翰岬角,從此獲得了『裸體漫步者』的稱號。也正是因為那次大膽的行為,他隨後被關入獄數月。不過出獄後,高夫並沒有任何改變,仍堅持自己獨特的享受自由的方式,所以2004年、2005年以及2006年,法院先後以妨礙治安以及不尊重法庭的罪名將其單獨拘禁數月和數年。
上月,剛剛出獄的他又一絲不掛地走上街,當局勸他要麼遠離兒童玩耍的地點,要麼穿上衣服,他表示拒絕後被捕。10日庭審時,高夫只穿了一雙白襪子和棕色的靴子就走進了法庭。法官理查德·麥克法蘭問道:『你裸體出席有什麼原因嗎?能告訴我是為什麼嗎?』高夫回答說:『是自由。』英國一名男子享受『自由』的方式非常獨特,從2003年開始一直堅持裸體散步,為此他多次被判入獄。今年7月,他在服滿6年的刑期後終於獲釋,但3天後再次因這一怪癖被捕。10日,他在出庭受審時還是堅持不穿衣服,檢方以『擾亂治安罪』和『蔑視法庭罪』對其提起訴訟,這意味著出獄後還沒來得及好好享受自由的他可能再次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