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賈富彬通訊員張友申夏新龍)爲解決羣衆到檢察院辦事找不到辦事人的難題,山東省鄆城縣檢察院日前推出“幹警去向告知欄”制度,規定每位幹警外出辦案或辦事時,須在告知欄上註明姓名、職務、去向、外出事由和聯繫電話等,以方便來院辦事羣衆查找。該院還公佈了監督電話,辦事的羣衆只要發現幹警去向與告知欄不符,就可以向紀檢辦公室反映。此外,該院專門成立監督小組,每週對去向告知欄情況進行通報,這也成爲該院督察委員會督察的重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