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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陳鴻江)河南省魯山縣檢察院檢察官向鄉村幹部通報查辦南水北調工程建設中的職務犯罪情況後,該縣張良鎮的一名村支書近日主動上交了騙取的1萬元佔地補償款。
魯山縣檢察院在服務南水北調工程建設中,發現有人利用協助政府從事佔地附屬物調查、登記及補償款發放工作的職務之便,索賄或貪污補償款。截至7月30日,魯山縣檢察院共立案查處南水北調工程中職務犯罪案件5件19人,其中3起爲窩串案。
這些職務犯罪案件存在發案比例高、權錢交易現象突出,窩案、串案多,罪名和發案環節相對集中,“小人物”犯罪不容忽視等特點,並在由領導幹部向一般幹部延伸,由機關向基層延伸,往往出現查處一案帶出多案、查處一人帶出多人的現象。
魯山縣檢察院認爲,南水北調工程中發生職務犯罪固然有一些黨員幹部法律意識淡漠、個人私慾膨脹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制度落實不到位,信息不公開,監督效果不佳。爲此,該院在對案件進行深入剖析的基礎上,向發案單位、南水北調工程中線魯山段沿線各鄉鎮、辦事處黨委、政府及市縣南水北調工程指揮部發出檢察建議,通報案件查處情況,提出整改措施,並幫助建立完善規章制度,擴大羣衆知情權,使佔地附屬物登記和補償款發放等工作更加規範透明。同時,該院派出檢察官深入尚未發案的鄉鎮,同鄉鎮主要領導座談,通報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情況,共同探討預防對策,鼓勵涉案人員自首,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