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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底,茅臺在經歷8次失敗之後,再起“國酒茅臺”計劃。對此,酒企紛紛反對,杜康放“狠話”,直指茅臺是“一個絕大多數國民一輩子都不曾品嚐過的白酒,如何能夠稱得上是‘國酒’”?而網友吐槽稱,最該獲得“國酒”稱號的應該二鍋頭,至少“人人喝得起”。
專家學者反對茅臺的“國酒”計劃,更多從法律意義出發。所謂“國酒茅臺”,並不符合《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誌,不得作爲商標使用,更不應該覈准註冊。該商標顯失公平,侵害競爭對手利益。酒企反對更多是從利益出發。茅臺多年以“國酒”自稱,並以此換來強勢定價權以匹配其“國”字號身份;而同樣以“國”字號作爲宣傳的白酒,還有瀘州老窖的“國窖1573”、山西汾酒的“國藏汾酒”、五糧液的“國五液”……一旦茅臺冠上“國酒”之名,那麼這些品牌恐怕只能處於茅臺的打壓之下了。
所謂“國酒”,不過是企業的包裝手段,是高端營銷的方式,其他酒企之所以激烈反對“國酒茅臺”,着意點也在於所謂的高端市場。而對於普通百姓而言,茅臺就算成了“國酒”又如何?即使它成了“世界酒”、“宇宙酒”,也跟咱一毛錢關係都沒有。只有某些有錢、有權者纔在乎自己喝的酒是否與其“身份”匹配。現實情況是,即使茅臺不是“國酒”,它如今在百姓心中的形象也和公款吃喝、腐敗消費脫不了干係,是某些權力擁有者心中的“特供品”,是高檔的象徵;而如果茅臺真的成了“國酒”,追逐它的依然會是那些公款吃喝者。可以想見,那些公款吃喝者,會抽着“國煙”、喝着“國酒”,觥籌交錯間將國家資產揮霍殆盡,還會感嘆一聲,哥喝的不是國酒,是權力。——如此“國酒”,形象如何?價值又幾何?百姓承認否?
百姓真正喜歡的,還是那些喝得起喝得好的酒,而不是酒精和其他配料勾兌還賣高價的“精裝酒”,更不是什麼高檔奢侈的“國酒”。奉勸茅臺等酒企,與其爭奪所謂“國酒”商標,不如踏踏實實做出百姓喝得起的好酒,畢竟“金盃銀盃不如百姓口碑”,如果得到百姓的認可,沒有“國酒”商標也同樣可以深受歡迎;而沒有百姓的認可,即便真的爭到一個商標,那也不會是真正的“國酒”。(文/聞天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