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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8月1日正式實施,對嬰幼兒服裝實行了更加嚴格的國家標準:3歲以下童裝必須達到A類標準,否則將被禁止生產銷售。然而,記者昨日走訪發現,新標準實施兩週,除部分大型商場銷售的品牌童裝基本符合此標準外,絕大多數個體服裝店仍在銷售不合標準的嬰幼兒服裝。
新版《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取代2003版國家標準,成爲紡織品市場上最新的強制性國標。在新國標中,嬰幼兒服裝的年齡範圍從2週歲擴大到3週歲。從8月起,3歲以下兒童服裝都要執行A類標準,不符合新標準的紡織產品禁止生產、銷售和進口。這意味着按照舊國標生產的2到3歲兒童服裝必須在今年8月1日前售完,否則必須下架處理。同時,生產企業必須在使用說明上標明“嬰幼兒用品”字樣。
昨日,記者在濱江道走訪發現,樂賓、友誼新天地、勸業場、濱江商廈等大型商場童裝專櫃出售的品牌童裝基本符合新標準,等級均爲A級。在樂賓百貨5層童裝店,記者翻看了幾款不同樣式服裝的吊牌,上面均標有A類等級的字樣,店主也表示瞭解國家新頒佈的童裝標準。
隨後,記者走訪山西路上十多家個體童裝店發現,這些店面所售的童裝價格比商場的童裝專櫃低30%到40%,但0到3歲兒童服裝等級普遍是B類和C類。在其中一家童裝店,大多數童裝竟然是三無產品,衣服上甚至沒有掛包含材質、價格、等級、規格等信息的吊牌。在記者採訪的店鋪中,店員均表示不知道8月1日實施的新國標內容。記者又隨機採訪了幾位顧客,她們也表示不知道有新規出臺,買童裝都是先挑款式,再憑面料和手感,沒有關注過嬰幼兒服裝的等級。
天津市紡織服裝協會專家表示,嬰幼兒皮膚稚嫩,應選擇更爲親膚的衣物材質,以避免對皮膚的刺激及損害。消費者購買童裝時不能只注重手感和款式,要留意吊牌上是否印有“嬰幼兒用品”“A類”等字樣,以保證孩子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