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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為創建法院與社會各界溝通交流的有效機制,搭建法院與各有關部門之間解決矛盾糾紛的平臺,本市濱海新區人民法院塘沽審判區自今年初,陸續召開了有關醫患糾紛、綜治維穩、物業糾紛、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的研討會,通過研討會與相關單位促溝通、找問題、拿措施、定方案,取得了良好效果。該院今年上半年收案8766件,結案7255件,同比分別增長29.3%及44.9%,在全市20餘家基層法院中的質效名次從去年的第12名提昇到今年上半年的第3名。
研討會助力推出“備忘錄”
濱海新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塘沽審判區主任劉振清介紹說,醫療糾紛是社會關注的焦點之一,案件普遍存在“矛盾尖銳、專業性強、審理周期長、判決率高”的特點,審理難度較大。2009年至2011年的三年間,塘沽審判區共受理醫療糾紛案件62件,平均審限達214.05天。案件不僅多數久拖不決,而且法院和醫院都有怨言,互不理解。同時,因醫患糾紛引發的纏訪、非正常訪也層出不窮。
法院經過不斷反思,發現這些問題的出現主要基於三個原因:第一,案件專業性強,醫院和法院間溝通不夠,以致事實難認定。第二,鑒定程序本身很繁復,有的案件還需要多次、重復鑒定。第三,很多患者帶著“怨氣”起訴,不能理性維權,訴求過高。而這其中最根本的癥結就在於法院和醫院的溝通問題。通常情況下,醫院到法院打官司只是派出一個代理律師,責任醫生和院領導都不到場。而法官和律師對醫療專業知識不可能全面了解,所以也就無法准確地理解把握案情,更難以對患者作出明確解釋,從而形成了出庭的人不懂醫、懂醫的人不出庭的尷尬局面。為了破解這一難題,今年4月,塘沽審判區策劃籌備了與區衛生系統之間的研討會。由法院和衛生管理部門共同主持,區各主要醫院負責人、法院有關審判人員等參加。與會各方就共同關注的醫療糾紛熱點、難點問題進行了充分研究和討論,並達成共識,共同簽訂了《法院與衛生系統涉訴糾紛聯動處理備忘錄》。
四大原則“軟化”醫患矛盾
劉振清告訴記者,該份“備忘錄”確立了幾項行之有效的規則,在司法實踐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第一,塘沽審判區確定了三名專業法官,集中審理醫療糾紛案件,並在實踐中逐步建立起定期通報機制、長期溝通機制、專項問題交流機制等,聯動化解醫患矛盾。第二,遵循調解優先原則。發生醫療糾紛後,在訴訟前,先由醫患雙方協商或由醫調委調解,如果雙方在這兩個環節和解了,法院可以出具民事調解書予以確認。第三,立案前先鑒定。鑒定費由醫療機構支付。當事人打官司預期都是贏,出了鑒定結果後,看到結果對自己不利,患者可能就主動不訴了。即使仍然要打官司,因為“省”下了鑒定時間,案件審理的效率也會大大提高。第四,醫療糾紛訴訟中,醫療機構應委托具備醫學專業知識的代理人或指派當事科室負責人、當事醫務人員出庭參加訴訟,以便於就相關醫療專業問題向法庭和患方作出解釋、說明。
熱點案件加強部門協調
在醫療糾紛研討會取得顯著成效後,塘沽審判區又就轄區內的物業糾紛、交通事故賠償糾紛等熱點案件與相關部門進行研討、座談。劉振清介紹說,由於塘沽房地產發展迅速,農村城鎮化進程快,導致物業糾紛案件井噴式上昇,僅今年第一季度就受案2000件。為了找到問題根源並妥善解決,塘沽審判區與相關政府部門、執法大隊及物業公司共同進行研討,最終確立了三點原則:第一,嚴格立案條件。如果物業公司在申請立案前沒有自行收費,則不予立案。第二,法院立案後,由物業公司再自行收費一次。第三,法院在辦案過程中,發現物業公司問題嚴重、不適合繼續服務的,建議區物業管理部門亮紅牌,取消其從業資格。這三條措施一方面能夠促使物業公司提高服務質量,一方面也切實減少了訴訟案件。
此外,針對轄區內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案件多、審限長、發改率高的問題,塘沽審判區還召集了區交管部門、保險公司等單位進行座談,協商解決方案。經過研討,幾家單位均認為交通案件往往一個案子涉及五六方當事人,法律關系復雜,如果還放在民庭,與普通民事案件共同辦理,感覺專業性不夠。為此,各方一致同意建立交通法庭,法院與交通隊互相借勁,將案件的立案、調解、審理、包括部分執行都放到交通隊裡,不僅能夠提高效率,而且便於調解。自交通法庭成立以來,塘沽審判區交通案件調解率達到70%以上。
據了解,今年下半年,塘沽審判區還將陸續召開房地產糾紛、金融糾紛、勞務糾紛等熱點案件的研討會,以促進審判業務的提高,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出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