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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歷程
謝步升,今天已是一個陌生的名字,他卻是中國共產黨在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後槍決的第一個貪污分子,時間是1932年5月9日。
謝步升出身貧窮,12歲起給地主打短工,1929年參加工農武裝暴動,1930年參加中國共產黨,並任葉坪村蘇維埃政府主席。這個官職雖然不大,但隨着蘇維埃臨時政府的建立,他的聲望陡然增高,他利用自己的職權貪污打土豪所得財物,偷蓋臨時中央政府管理科公章,僞造通行證私運水牛到白區出售。爲了謀財,他祕密殺害了八一南昌起義南下部隊的一名軍醫。
調查人員經過調查,證實了謝步升的犯罪事實,並向鄧小平作了彙報,謝步升被關了起來。鄧小平十分氣憤:“像謝步升這樣的貪污腐化分子不處理,我這個縣委書記怎麼向人民羣衆交代?此風不剎,何以了得?”接到消息後,毛澤東做出指示:“腐敗不清除,蘇維埃旗幟就打不下去,共產黨就會失去威望和民心!與貪污腐化作鬥爭,是我們共產黨人的天職,誰也阻擋不了。”
1932年5月5日,瑞金縣蘇維埃裁判部對謝步生進行公審判決,判處謝步升死刑。謝步升不服,向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最高法庭提出上訴。1932年5月9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最高法庭開庭審理,否決了謝步升的上訴,維持原判。當日下午,紅都瑞金響起了我黨懲治腐敗分子的第一聲槍響。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