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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吃魚難,吃肉更是緊張。平日裡誰家用肉炒菜,能全院裡飄香;平時誰能吃上一塊肥肉,那是相當的奢侈。按當時規定,城市居民吃肉每人每月定量2兩(100克)。
□臺應新
濟南解放初期,枯木逢春,百業待興。1948年9月25日,濟南市成立了財糧部和工商部。同年11月,建立了濟南國營貿易公司,下設百貨、花紗布、鹽業、煤建、糧食、零售等6個公司及一批商業零售網點。
那時候,發展國營商業,組織城鄉物資交流,執行國家的商品購銷政策和對私營商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造,是工商部門的主要任務。1953年至1961年,在國營商業機構、供銷社、合作社和個體商販實行昇級過渡,同時增加國營商業網點,在調整改革管理和經營體制的狀況下,組建了濟南市商業局,後分為第一商業局和第二商業局。
解放初期,也是恢復生產、擴大生產以及調整商品供銷結構的時期,加上各種商品貨源奇缺,因此商品供應十分緊張。比如:從1954年9月15日起,濟南實行棉布統購統銷,憑布票銷售的方法,並按不同階層和不同職業分4類發放:工人、乾部及其子女每人43市尺;大中學生、工商業者每人30.5市尺;城市居民每人27.5市尺;郊區農民每人23.5市尺。另外對婚喪嫁娶、遭遇災害和外籍、出國、復轉軍人等有特殊情況者,給予適量補助。到了1959年,不分階層和職業,一律每人定量25市尺。據有關資料記載,自1960年8月15日起,憑布票購買的仍然有衛生衫褲、線衣、床(褥)單、絨毯、線毯、毛巾被、浴巾、毛巾布睡衣等9種針棉織品;憑購物證定量購買的有毛巾、襪子、汗衫背心、民用線、棉毯5個品種。大約到了1984年前後,棉布供需矛盾開始緩解,逐漸敞開供應。
再比如,食糖是人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食品,對一般民用糖是采取每月定額出售的辦法。上世紀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白糖憑證的供應量是每人每月4兩(200克)。但是對當時的一些特種行業和特需人群,還是能夠保證按計劃供應的,比如,住院病號、特種部隊和高空作業人員以及產婦、病人所需的紅糖,都能夠保證定時定量供應。
在1959年至1961年的『三年困難時期』,全國出現了糧食短缺和供應極度緊張的局面,濟南商品市場除對一些必須保證的(如軍隊、醫院、特殊行業、特殊工種)單位或個人提供計劃供應外,對市民的供應品種和供應量繼續減量收緊。
1966年至1975年之間,一些必須的緊俏生活用品還是繼續憑票(證)供應。其中,茶葉,16歲以上者平時每季每人1兩,中秋節、春節有所增加。食糖每人每月半斤,過節增加到1斤。產婦憑嬰兒出生證,供應2斤紅糖。嬰兒一周歲內憑證每月供應奶粉1袋(500克)。香煙每人每月10盒,而且賣零不賣整,每人每次不得超過兩盒,春節每戶供應琥珀煙(甲級)2盒。春節每人供應白酒半斤(250克),端午節每人增加2兩。
那時候想吃魚,是一件夢寐以求的事。上世紀六十年代初,居民每人每月憑票可以買到平價水產品1斤。每逢節日,憑票定量按補貼價供應給居民優質鮮凍魚。那時候從冷庫裡來貨是不按時也不按量的,來多少就賣多少。如果想吃魚或怕當月的水產品票過期作廢,就要拿著票早早地到水產店門口排隊,如果賣沒了,就只好下午或第二天再去排隊。六十年代中期至七十年代中期,水產品仍然憑票供應,並按季度購買,過期作廢,每年僅在國慶節、元旦、春節等幾大節日期間,憑票的供應量有可能多一些。七十年代中期以後,隨著水產品的品種和數量的不斷增加,貨源較為充裕,逐漸取消票證,敞開供應。
那時吃魚難,吃肉更是緊張。平日裡誰家用肉炒菜,能全院裡飄香;平時誰能吃上一塊肥肉,那是相當的奢侈。按當時規定,城市居民吃肉每人每月定量2兩(100克)。對在艱苦、特殊崗位工作的職工、老紅軍、飛行員、住院病員、產婦、外僑及外國留學生、高級知識分子和部隊領導乾部實行重點照顧,每月保證供應1公斤左右肉和雞蛋。
1961年,在肉食極其緊缺的情況下,為了保證出口和軍需特供,暫時停止了對城市居民的日常肉食供應,只在春節、新年、國慶節等幾個主要節日期間臨時少量供應。到了1962年,恢復城市居民按月定量供應(每人每月2兩)的辦法,1963年增至每人4兩,節日期間臨時增加供應數量。由於定量不能滿足消費者需要,為了緩和供求矛盾,有關部門又調劑了一些計劃外的肉食,增加了議價(高於平價,低於市場價)供應。
在當時的議價供應商品裡面,還對一部分高檔消費品實行了短暫的高價供應。比如手表、懷表、名酒、部分糕點糖果和部分水產品等,都實行了高價供應,其價格『高』得驚人。有資料顯示,一輛『飛鴿牌』男式自行車,1962年就賣到了650元;高中檔茶葉是當時平均價格的2—6倍;照相業的價格均提高了50%。後來,隨著經濟形勢的逐步好轉和供求矛盾的逐步緩解,高價商品多次調低價格,逐步減少『高價』品種。比如,高價糖果,每斤起點價由5元先後降為4.2元、3.2元、2.6元,茅臺酒每瓶從16元先後降為12元、8元、6元、4.5元。
在我的記憶中,到了上世紀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居民家裡常用的大到烤火煤、自行車、縫紉機,小到醬油、肥皂、洗衣粉,甚至火柴還是憑票或憑證供應。記得那時在第一百貨商店和百貨大樓都有『僑匯商店』或『友誼商店』,裡面的商品大都很便宜,專門供應華僑、僑眷和來自世界各國的旅游者。如果市民想在裡面買商品,就要憑『僑匯券』纔能買得到,那時茅臺酒纔12元一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