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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練情情通訊員許鋒)兩名保安以警察辦案爲名,設陷阱綁架他人,近日被廣州市番禺區法院判刑。
陝西人趙某斌、河南人周某等人一直在廣州天河區某酒店做保安。今年2月初,二人聽說同事何某鎮的叔叔張某某在番禺的賣菜生意給別人搶走,其叔叔願意給2000元作爲報酬請打手幫忙教訓一下搶生意的人。爲牟取非法利益,二人當即應承下來。
2012年2月25日凌晨,趙某斌、周某等一夥人開面包車以警察辦案爲名,在番禺清河市場強行綁架被害人雷某某,並脅迫其家屬交贖金贖人。趙某斌在取贓款逃跑時被番禺警方抓獲,周某則在逃回河南老家後向當地警方自首。
番禺區法院近日以綁架罪判處趙某斌有期徒刑十年,罰金一萬元;周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罰金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