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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達到讓被拆遷戶儘快搬遷的目的,房地產開發商糾集社會閒散人員採取不法手段迫使被拆遷戶搬遷。近日,河北省承德市雙橋區檢察院以放火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批准逮捕了王恩重、姜青發等17名犯罪嫌疑人。
因被拆遷戶武某、蘭某不同意搬遷,開發商王恩重指使姜青發、李建剛等人於2011年3月6日、8日、21日夜間先後3次趁武某家人熟睡及蘭某家中無人時對其住宅放火,造成武某家大門及蘭某家傢俱等財物被燒燬,有線電視線被燒壞,周邊多戶有線電視線路中斷。因放火未達目的,王恩重再次指使姜青發、康子江等10餘人於2012年6月7日、8日深夜先後2次用裝載機、挖掘機等將蘭某住宅全部推毀。
(閆英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