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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範躍紅通訊員陳陽)8月5日,浙江省溫嶺市檢察院收到了該市衛生局對一份檢察建議落實情況的回函,這已經是溫嶺市檢察院發出“加強日常監督、保障食品安全”檢察建議書後收到的第6份回函。此前,溫嶺市工商局、農林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質監局和商務局都針對該院發出的檢察建議作了相應回覆。
今年4月13日,溫嶺市開展了以“打擊經銷病死豬肉”爲重點的肉製品專項整治行動,一系列病死豬肉收購加工案件被查獲,42個窩點被搗毀,10多噸病死豬肉及肉製品被查扣。隨後,收購、屠宰、加工、銷售病死豬肉的48人因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被移送檢察機關,其中15人被批准逮捕。
針對這一情況,溫嶺市檢察院迅速作出反應,於6月中旬分別向該市工商局等6個相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書,針對養殖屠宰、檢驗檢疫、生產銷售等環節提出建議,要求各部門加強日常監管。
該院在檢察建議書中,根據各部門的不同職責,分別提出了可行的建議,建議農林局強化養殖和屠宰場所的檢查整治;建議質監局對加工食品建立抽樣檢驗機制;建議工商局對食品銷售場所開展經常性巡查;建議食品藥品監管局建立信息公開制度;建議商務局嚴厲查處私屠濫宰行爲;建議衛生局擴大對商戶和公衆的宣傳引導等。
上述6個部門收到檢察建議書後,紛紛就前期開展的監管工作向溫嶺市檢察院作了詳細的回覆,並結合檢察建議部署一系列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