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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晚報記者張楠報道
今年5月9日,李先生在中介公司的介紹下,租下了位於山西路的一套兩居室,預交了3萬2千元的租金,哪知道才住了3個月,真正的房東就找來了,李先生意識到自己被騙了。
憤怒的李先生找到中介公司,要求賠償自己的全部損失。記者瞭解到,目前具體賠償方案還在協商中。
住了3個月真房東找上門
今年5月9日,李先生在朋友的陪同下,來到位於山西路仁和街的順馳不動產,租了位於中商萬豪的一套兩居室,租金3300元一個月,租期一年。記者在租房合同上看到,租期從2012年5月9日到2013年5月8日。
“當時談好了給一個月押金,先付半年的租金,加上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網費、煤氣費等等,我們一共付了32000多元。”李先生說道。
在簽約當天李先生提供身份證,對方提供了身份證和房產證,李先生說:“當天身份證都拿去複印了,當中介要求給房產證複印拍照存檔時,房東不願意,說是自己的隱私。中介的人看完之後,覺得沒問題,就沒有繼續要求拍照或者複印。”
李先生覺得既然中介認爲沒問題,自己也就不操這個心了,找中介公司就是相信交易的安全。沒想到才住了3個月不到,真的房東就找來了。“大概一週前,一對小夫妻拿着房產證說這個房子是他們的,他們要回來住,讓我們搬出去,我當場就傻了。”李先生表示,他隨後意識到自己被騙了。
中介承認未去房管局覈實
現在李先生已經搬出來,憤怒的李先生立即去找中介公司討要說法,“既然收了我1600元的中介費,肯定要對這件事情負責,如果不審覈房東的信息,我給錢幹什麼?”他認爲,自己被騙純粹因爲中介公司沒有去房產局覈實房主的信息,要求中介賠償自己所有損失。
“房東有權不給我們複印或者拍照的。”對於如何辨別房產證真假,仁和街順馳中介一位姓張的店主表示,“我們也沒有辨別能力,以往簽約也有很多房東不願意,把房產證拿出來複印或者拍照,給我們看一下就好,之前都沒有出現過問題。如果有人真的拿假證來騙我們,我們也沒有辨別能力。”
對於此次的事件,順馳不動產承認自己確實存在工作失誤,沒有去房管局覈實房東的信息,願意承擔相關責任,但對於如何賠償還需要上報公司總部。李先生則希望能儘快落實賠償辦法,“要麼賠錢,要麼快點給我們找個地方住,總不能住到大馬路上吧。”
該中介兩家門店連續被騙
順馳不動產的房產經紀人朱志強表示,除了仁和街的門店,他們還有一家位於華僑路的門店被這位二房東詐騙,是一套單室套。兩家門店被騙時間相差不多,事件也一樣,同樣是做假證冒充房東,騙取租金。目前這兩起事件已經報警處理了,警方已經介入調查。
“但是警方表示由於我們沒有留下做假證的證據,所以很難按照詐騙立案,只能按照糾紛處理。”朱志強認爲,“我們也是受害者,也被騙了。”
他說,這次交易主要是他負責的,之前也這樣做過,但從來沒出現過問題,目前還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今後一定長個心眼,不再犯同樣錯誤”。
〉〉〉律師提醒
覈實房主信息很重要
對於此次事件,江蘇聯盛律師事務所闞先鋒律師認爲,租客和中介都有責任。“作爲中介肯定有義務去核實房東信息的真假,保證交易的安全,這個不是有沒有能力的問題,而是一定要去做的事情。在本次事件中,中介如果記下房主的信息,派個人去房管局覈實下,就不會出現這樣的問題。”他表示,一些中介爲了促成交易,怕麻煩,不去做覈實的事情,結果因小失大,造成損失。
而對於租房的人而言,覈實房產信息不要輕易相信中介,“自己應該去核實下,去房管局問問,或者向周圍鄰居打聽打聽。”闞先鋒律師建議無論是租房還是買房,最保險就是自己去房管局確認,同時要保存證據。“你相信中介公司可以,但是一旦發生詐騙,最主要責任在詐騙人,打官司也是一件勞民傷財的事情。相對而言,自己多做一件事情,就能避免很多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