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南門市場所有檔口都裝上了商品標價牌,卻沒有一家把價格寫上去。
南方日報記者
梁維春攝
南方日報訊(記者/張昕)在大多數人眼裡,在農貿市場和超市買菜的區別就在於,前者沒有明碼標價且可以討價還價,後者則由於價錢透明,只能照價格牌付錢。不過,在惠州市區惠政農貿市場、南門市場、華隆農貿市場等3個市場,已於近日開始實行明碼標價,這就意味著,以後這些農貿市場裡的經營者必須向消費者『亮價賣菜』。
要求??顯著位置『曬』價格
惠州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近期,該局將南門市場、惠政農貿市場、華隆農貿市場3個農貿市場確定為了今年建設明碼標價的示范點,目前已初步完成了3個示范點的明碼標價工作。
據介紹,2011年1月,省物價局下發通知,要求凡設有經銷攤位(店面)的農貿市場的經營者都必須做好明碼標價,並要求各地級市力爭3年內使本地區農貿市場明碼標價實現全覆蓋。
不過,由於目前惠州市農貿市場的經營者對明碼標價認識不到位,大部分農貿市場存在明碼標價不規范等問題,為此,市物價局此次采取了『以點帶面、逐步鋪開』的做法,今後還將結合市區橋西、橋東、下角等幾個主要農貿市場的改造情況,在這些市場推廣明碼標價。
同時,根據物價部門規定,在上述3個試點農貿市場內的經營者,應當采取標價簽、標價牌、打碼(膠貼)價格標簽、價目表、公示欄等方式實行明碼標價,而包裝類商品標價簽應當標明品名、計價單位、產地、零售價等主要內容,對於有規格、等級、質地等要求的,還應標明規格、等級、質地等項目。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試點市場內經營戶的明碼標價牌、價格標簽都由物價部門統一制作,並免費提供給市場各經營攤位或經營散戶。
市民??方便貨比三家擔心不能還價
那麼,對於在市區農貿市場試點明碼標價,普通市民又是怎麼看的呢?
『我平常不怎麼買菜,對價格沒什麼概念,也不會還價,攤主說多少就是多少,現在明碼標價了,以後買菜心裡就有底了。』昨日上午,在華隆農貿市場,市民葉女士認為農貿市場明碼標價,對於她這樣對價格不敏感的人來說是件『大好事』。
對此,在走訪中,多數在市場內買菜的市民均對明碼標價表示了支持,並認為明碼標價後可以直觀地了解到各個經營者所賣產品的價格情況,能杜絕一些商販『亂開價』的行為。
不過,也有少數市民持反對意見。吳女士是一家客家餐館的老板,她告訴記者,農貿市場的特點就在於可以討價還價,不能和超市相比,『像我們這樣做生意做久了的,買肉買菜都是在固定的幾個攤子上買,跟攤主熟了價格都很便宜。』吳女士擔心,實行明碼標價後對於自己這樣的『熟客』意味著價格會提高,無法討價還價。
經營戶??商品種類繁多一日三價不好標
其實,有消費者擔心的不僅是市民,市場內的經營戶也有『衷腸要訴』。
在南門市場內做禽肉生意的經營戶周師傅說,明碼標價後,如果價格定不好,有可能會流失客源,畢竟明碼標價後更透明了,消費者可以更好地『貨比三家』。
同在南門農貿市場賣蔬菜的石師傅也告訴記者,蔬菜批發價每天不一樣,就是同一天的價格也因時而異,經常會出現早上價格高,過了中午價格就下調的情況,因此,實行明碼標價後,每種菜的價格標簽一天要換幾次,顯得很麻煩。
一位賣乾貨的攤主還告訴記者,現在市場內的攤位很擁擠,幾十種商品種類繁多,很難全都標價,而且空間有限,也不知道標在哪裡。『管理處和物價局那邊是免費發了價格牌給我們,但這也不夠用啊,而且價格是動態的,怎麼標啊?』這名攤主認為,農貿市場區別於超市的還有『人情因素』,老顧客光顧價格總要優惠一些,標了價就不好操作了。
現場??試點市場明碼標價執行情況不一
昨日早上,記者來到作為試點的農貿市場之一的南門市場,發現有少數經營戶的攤位並沒有明碼標價,還有的經營戶甚至只是擺出了價格牌,但價格牌上沒有標識任何價格和產品信息。
『我們又不是超市,明碼標價很難搞的。』南門市場內一家賣蔬菜的經營戶告訴記者,市場內商品的差異很大,比如說黃瓜,新鮮和不新鮮的,上午和下午的,價格都是不同的,不能一概而論,因此,在他看來,在攤位比較擁擠的環境下,要對每一類商品進行價格標示難度很大。
對此,一位把『空白』價格牌擺在自己攤位上的經營戶也表示,目前部分攤位價格標示形同虛設,牌子上的價格還是幾年前的,要避免明碼標價流於形式,需要出臺具體執行細則以及有關部門監督處罰,而且更為重要的是,整個南門市場周圍存在一批跟他們搶生意的『走佬』,這些『走佬』並不需要按規定明碼標價,於是,給他們這些正規的經營戶造成了巨大的壓力。
隨後,記者又走訪了惠政和華隆兩家試點農貿市場,發現大多數攤位都在牆上、商品上懸掛或擺放了價位牌,標注了各類產品的詳細價格,僅有少數攤位未標識價格或商品名稱及品類。
部門??不明碼標價要罰杜絕價格虛高、看人出價
對於部分市民和經營戶的反應,記者就此諮詢了惠州市物價部門。
首先,在實行明碼標價後並不意味著今後就不能討價還價了,這麼做只是為了杜絕一些價格虛高、看人出價的情況出現。
其次,對於部分經營戶提出的問題,按規定,經營者實行明碼標價應當做到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價目齊全、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價格變動時應當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價格手段)進行價格欺詐。
最後,如果經營者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不按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在標價外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標明的費用的,將由價格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非法所得,並可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