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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杭州8月17日電(記者王俊祿)記者17日從浙江台州市黃巖區檢察院獲悉,台州市公安局機場分局原副局長張文聰在受賄40萬元後,承諾幫逃犯刪除網上通緝令,後被舉報落網。張文聰以受賄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檢察機關查明,2008年11月,顏某因組織六合彩賭博被黃岩警方通緝。害怕之餘,顏某決定找人擺平此事。她通過朋友找到了時任台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副支隊長的張文聰,稱“你把我的網上通緝撤下來,不再追究任何刑事責任,只要辦好事,錢不是問題”。
2009年1月8日下午,雙方以借款的方式,簽訂了一張40萬元的借條。張文聰承諾,兩個月內把事情辦好。兩個月的承諾期內,張文聰不僅未能幫助顏某刪掉網上通緝令,顏某還在臺州落網並被判刑。2009年11月,顏某向台州市檢察院舉報張文聰。3月26日,經黃巖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一審法院以被告人張文聰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6月19日,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駁回張文聰的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