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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高健)因法院判決,王先生每月要支付300元扶養費給沒有工作的妻子李女士。年近50、身患腦梗的王先生近日把妻子告到門頭溝法院。“她生活奢侈,揹着我和別人來往,我沒有必要再支付扶養費。”昨天該案開庭時,王先生說出了起訴的理由。
王先生說,妻子身體健康、體力充沛,每個星期都約人打球,卻不謀求工作,而且經常買首飾,追求奢華、攀比的生活方式。“我從2008年患腦梗塞,你對我不聞不問,終日與社會上一些閒散、下崗、離婚的單身男子頻繁接觸。”王先生指着李女士說,她把持雙方共有的存款、財產,早出晚歸、在外留宿、駕車出遊、肆意玩樂。“當初法院判決我給扶養費就是個錯誤。”王先生希望法院這次能糾正這個“錯誤”。
李女士對王先生說的一概否認。她說,是王先生要求自己帶孩子,自己纔不能找工作,法院才判決王先生給自己每月300元扶養費。“打球是我的個人喜好,沒什麼不對。”
“你們打過離婚官司嗎?”法官問道。“打過,第一次被法院駁回了,第二次趕上女兒高考,我爲了孩子就撤訴了。”王先生沒好氣地回答。他還懷疑妻子在外和他人一起經營一家餐館,但沒有舉出證據。李女士對此表示否認。
雖然李女士同意調解,但王先生堅決不肯。此案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