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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電臺灣當局領導人馬英九近日接連表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在1992年時所訂立,迄今沒有太多更動,確實需要配合現在時空環境全盤翻修。馬英九已指示有關部門着手檢討,並就進展情況進行過兩次彙報。
馬英九說,陸生赴臺、大陸配偶等有關政策都應檢討。“陸生來臺打工,是否有必要限制?如果陸生當研究助理,算不算打工?如果限制當研究助理,這對吸收好人才、學生,是否有影響?如果不符合情理,也應該作一些改變。”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全稱爲《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公佈於1992年7月,是臺灣當局爲規範兩岸間經濟、貿易、文化等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所制定的法令。2003年10月,臺灣當局曾對條例進行了較大幅度的修改,但仍保留諸多不合時宜的限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