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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在日前發佈的《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指引(徵求意見稿)》中提出,對慷慨分紅的公司將在再融資、併購重組等准入方面開啓“綠色通道”。哪些公司有可能成爲分紅激勵措施的首批受益者呢?
根據《指引》第十三條,上市公司當年分配的現金紅利與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之比不低於50%,且現金紅利與當年淨資產之比不低於同期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同時通過確定的現金分紅政策使投資者能夠合理預期上述兩項指標可持續的,將獲得上交所採取的激勵措施。
同花順iFinD數據顯示,356家上市公司2011年現金分紅金額達到當年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的50%以上。但按照3.25%的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計算,激勵措施第二條標準篩選過後,僅剩289家上市公司成功過線,南鋼股份、高德紅外、新亞製程、丹甫股份、洽洽食品、置信電氣、三普藥業、紫光華宇、江南化工等均榜上有名。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