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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晚報記者高潔報道
“請出示您的購物小票。”幾個超市工作人員在出口查驗購物小票,相信不少人都有過這樣經歷。
最近,滁州網友“無視”把自己被查小票的經歷發到網上,引起不少網友的共鳴,一致認爲超市查驗小票的行爲毫無意義。
記者來到超市的服務檯,據工作人員介紹,超市確實安排工作人員覈對購物小票,在購物發票上蓋章主要是覈對物品與小票記錄是否相符,以防錯漏商品,造成財物損失。
據超市內部員工透露,在出口處設人工把關其實只是個形式,工作人員不可能根據小票檢查顧客口袋中的每件商品,這反而會引起顧客的不滿。
此外,現在超市在出口處都會設有紅外裝置,如果把沒有消磁的商品帶出門,紅外裝置會發出警報。
江蘇聯勤律師事務所律師劉俊傑表示,只要在收銀臺付款購買的東西,其所有權發生了轉移,超市購物小票是雙方買賣關係的憑證,既然物品所有權發生轉移,超市方自然無權查驗顧客所有的物品。
超市查驗小票的行爲不僅侵犯消費者權利,而且把消費者視爲偷竊超市物品的“嫌疑人”。
如果超市懷疑消費者有盜竊行爲,應該通過其自行安保設備證明,無權查驗小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