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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師範大學實習生袁菲易
金陵晚報記者周俊報道
日前,在江寧區柏樹社區開超市的李先生向金陵晚報報料,稱今年五月末的時候,他去江寧區谷裏工商所去辦理營業執照變更手續。
按照規定本應該交20元錢的工本費,可讓他感到詫異的是,最終他交的錢卻是140元。
更讓李先生不能理解的是,不僅搞不清楚交的到底是什麼錢,而且到現在過去了幾個月,他都沒有拿到工商部門開具的發票。
那麼,李先生交的到底是什麼錢?金陵晚報記者就此展開調查。
報料:
工商所的收費看不懂
接到市民反映後,金陵晚報記者來到江寧區柏樹社區,記者看到李先生經營的是一家小超市,面積不大,裏面多是菸酒、零食等商品。李先生表示,自己和老伴這麼多年都靠經營這家小店維持生活,雖然收入不多,也勉強夠生活。
前段時間他被工商部門告知,自己的超市需要變更營業執照,於是他就來到谷裏工商所辦理新的營業執照。不過工商所的收費卻讓李先生有些看不懂。
“工作人員告訴我,我的工商營業執照上面的字號和食品流通許可證上面的字號不一致,需要變更,要收一定的費用,你收一些工本費我能接受,可現在收了我140元,沒有發票給我,連收據都沒有,這讓我想不通。”李先生說。
那麼實際收費標準是怎麼樣的呢?李先生表示,他也查詢了有關的收費標準,營業執照變更只需要收取20元的費用,而且幾個月過去了他並沒有收到工商部門開具的收費票據,這到底是什麼原因呢?
調查:
120元是會費沒給發票
在金陵晚報記者的陪同下,李先生找到了谷裏工商所。經過調查,工商所的負責人表示,多收的120元錢是個體經營戶的入會費,不過這位負責人也表示,加入這個協會完全是自願的,這個錢可以交也可以不交,由個體經營戶自己決定。
“他的條件我們也清楚,以前我們從來都沒有收過他的會費,今年出現了一個新的情況,他新辦了一個營業執照,現在手上有兩個執照。可能跟他解釋的時候他沒有理解清楚,就把錢交了,事後他想想又不想交了。我們宣傳時也說了這個費用是完全自願的,絕對不強制。”谷裏工商所張所長解釋說。
金陵晚報記者瞭解到,根據工商總局的規定,禁止利用工商營業執照年檢的機會來收取協會費用。張所長表示,李先生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加入了協會並被收取了120元的費用,對於這筆費用,工商所立刻退還。記者查閱到,國家工商總局自2003年施行的“六條禁令”中明確規定,嚴禁不出具有效票據收費、罰款和扣押物品。
工商所:
工作有疏忽立刻退錢
那麼李先生爲何交了費後卻一直沒有收到發票呢?對此工商所給出了自己的解釋。
“發票肯定是開出來了,發票是和營業執照一起打印出來的,可能是因爲辦公地點不在一起,現在因爲條件限制,我們辦照是在東善橋,開收據是在谷裏,在這個過程中,可能是工作人員忙其他的事情給疏忽了,今後在工作中我們要加強管理。”張所長說,現在既然個體經營戶提出不想交這筆會費,他們將立刻將錢退還。
經過協調,谷裏工商所將收取的120元會費退還給了李先生,李先生對這樣的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谷裏工商所張所長表示,他們將按照工商總局的規定對收費人員進行嚴格要求,杜絕此類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