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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晚報記者潘思佳報道
昨日,南京“8·5”重大交通事故的責任人最終認定。
對於輕型貨車駕駛人高某來說,負事故次要責任,意味着他將承擔一筆數目不小的賠償金。對此,高某的家人坦白地告訴記者:“這將是一筆天文數字。”
高某的弟弟丁先生表示,哥哥被“放”出來後,心情一直很低落。看得出來,這件事情對他的影響不小。而警方公佈的這份道路交通事故認定報告,也再次讓一家人陷入了恐慌。
隨後,記者趕往了高某的家中。高某的家位於揚子江大道,這裏是一片破落的平房。蝸居在這裏的,幾乎全是外地人。自8月5日事發後,高某一直沒有露面,昨天下午,他仍然不在家中。
據周圍的鄰居告訴記者,高某家已經有兩天都沒人回來了。得知高某需要承擔這次事故的次要責任,王女士顯然有些驚訝,“那得賠多少錢?他們家賠不起的!”她搖了搖頭,告訴記者,住在這裏的人都靠打零工維生,養家餬口都夠嗆,更何況賠錢了。
高某到底有沒有闖紅燈,事發當時又是怎樣的情況,也成了一個謎。
或將承擔數十萬賠償金
高某的父親接受金陵晚報記者採訪時,坦言兒子並沒有與自己交流過這些事情。但對於賠償一事,58歲的他顯得十分無奈。“我前幾天在工地上班被砸傷,住院手術,花了不少錢,家裏十分困難。”
兒子到底要承擔多少賠償金,也成了壓在這位老人心頭上的一塊巨石。
對此,江蘇衡鼎律師事務所殷建新律師爲高某算了一筆賬。
依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貨車司機和焦某按照各自承擔責任的大小,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死亡賠償金按照江蘇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每年26341元計算,二十年即526820元。還有精神損害撫慰金50000元,喪葬費20252元。其他項目如被撫養人生活費則要根據被撫養人的情況來確定。
因本案中共死亡四人,依據相關標準粗略估算下,賠償總數額將在280萬元左右,貨車司機要承擔的賠償數額也將在80萬元左右。
無須承擔刑事責任
得知兒子可能要“背”上這麼大一筆賠償費用,高某父親的聲音立刻變得沉重起來。隨即,他又急切地問,類似這樣的情況,兒子是否要承擔相關的刑事責任呢?
殷建新律師表示,從《交通事故認定書》來看,貨車司機僅承擔的是次要責任;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承擔刑事責任的前提是: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也就是說,貨車司機高某無須承擔刑事責任。
路人家屬:
將考慮高某的經濟情況進行索賠
就在前不久,吳磊的妻子小陳還向金陵晚報法援律師求助。電話中,能清楚地聽到孩子的哭聲。她哽咽地告訴記者,事情過去這麼多天了,到目前爲止,還沒有得到任何明確的說法,這讓她十分擔心。
昨天事故報告出來後,小陳也稍微定了心。
採訪中,吳磊的姨哥黃先生告訴記者,一家人希望能與焦某的父親和高某面對面聊聊,儘量通過協商的方式確定具體賠償金額。“但由於我們之前並未與兩人有過接觸,所以這次的協調,警方也表示將作爲中間人出面溝通。”同時,黃先生也表示,已經從金陵晚報上了解到高某的家庭條件情況,家裏也討論過,會酌情考慮。
乘車人無責
最小死者母親:“我女兒是無辜的”
在事故認定書中,車禍中年齡最小的琳琳(化名)和表哥葛某被認定無責。
對此,琳琳的母親王女士也有了些許的欣慰。“事情發生後,很多網友都質疑我女兒,猜測她是不是也喝了酒,甚至‘慫恿’英菲尼迪駕駛員酒後駕駛。”王女士頓了頓,接着說,“這份認定書雖然不能讓我女兒再回來,但至少說明了我女兒的無辜。”
王女士告訴記者,事發後,他們夫妻二人委託琳琳的大伯幫忙處理這件事。至於索賠,夫妻二人從來沒想過。王女士猶豫了很久才告訴記者,可能會先找律師諮詢下相關的事情,對於賠償的金額的多少,王女士說無論多少錢都已經無法挽回女兒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