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13名聽證代表(包括由市消費者協會推薦的消費者6名,蘭州市供熱企業經營者2名,市政協辦公廳推薦的政協委員1名,市物價局聘請的專家學者2名,與定價項目有關的利益方2名)參加了昨日的熱價調整聽證會,另有7人蔘加了旁聽。聽證會上,5名代表同意調整熱價,認爲在熱企虧損、財政壓力巨大的現狀下,有必要上調熱價。另有兩名代表建議,對熱價調整的方案重新做修改。6名代表則表示在目前居民生活壓力較大的情況下,不適合調整熱價。
市物價局表示,此次聽證會的內容將於15日之內報市政府研究決定。至於燃煤價格,煤的質量不同,價格也不同。據瞭解,目前煤炭的價格已漲到了560元/噸,與前段時間相比,每噸上漲了30元。對代表們在淡季時儲備煤炭的建議,我市目前因爲無流動資金,故而無法及時儲煤。同時,熱價的調整也有利於煤改氣,會促使各企業加大煤改氣力度,儘快完成今年297臺燃煤鍋爐的改造任務。
贊同方
熱企虧損財政壓力大同意調整熱價
吳玲琍(甘肅政法大學):同意燃煤、燃氣方案二。不過,漲價幅度應根據當地經濟的發展水平來決定。另外,蘭州長期以來按照建築面積收取採暖費是不合理的,因爲在走廊和公攤面積中並沒有加裝暖氣,所以建議對住宅按套內面積收取採暖費。
張恩壇(蘭州供熱管理辦公室):同意燃煤供熱方案由4.20元上調到5.10元,燃氣供熱價格上調到4.60元。目前靖遠煤礦坑口價爲520元,但經過長途運輸,到蘭州的場地價要達到600元左右,所以說2008年-2012年煤價總體是上升的趨勢,再加上各種附加費用,供熱方壓力巨大。按照成本監審580元/噸計算,成本則在5.46元。考慮到居民的承受能力和供熱企業能力,燃煤價格調整到5.10元/月·平方米。
劉青蘭(蘭州市財政局):同意燃氣方案一。住宅由每月每平方3.30元上調到4.60元;對燃煤供熱中的第二方案,建議住宅價格應該降低一點,而適當提高第二類和第三類的價格。蘭州是欠發達城市,可支配收入較低,熱價調整幅度要充分考慮城市居民的承受能力,如果調整太大將影響居民生活。建議,一方面政府應儘快建立省市區三方供熱統籌保證金制度;另一方面,建立煤熱價格聯動機制,供熱價格隨着煤炭價格的漲跌而隨時變動。
王汝國(蘭州市吊場供熱站):同意燃煤方案一。目前供熱成本嚴重倒掛,加之電價上漲,人工工資上漲了三倍多,導致燃煤供熱價格已經超過了6元/月·平方米,燃氣超過了5元/月·平方米,大多數企業負債率極高,已經不堪重負,瀕臨全盤崩潰的地步。同時,各供熱站拖欠煤商大量煤款,供熱站和供煤商衝突不斷,熱企生存堪憂。而國家也有明確規定:“熱價不足以補償供熱成本致使熱力企業(單位)經營虧損的;燃料到廠價格變化超過10%的熱力企業(單位)可以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提出制定或調整熱價……”所以,此次調整熱價合理合法。
陳玉文(西北師範大學後勤集團):同意燃氣方案一。但調整後的此價格與供熱成本還有一定的差距,實際目前的燃氣供熱成本已經在5.0元左右。建議政府建立天然氣供熱實行熱價聯動機制,天然氣價格每浮動一毛錢,熱價也應該上調0.28元/月·平方米。同時,建議政府應加大投入,對三不管的供熱設施進行維修和更換,保證低收入家庭的補貼,切實解決低收入家庭的困難,供暖企業也要誠信供熱,保證供熱質量的前提下儘可能降低供熱成本。
反對方
脫離實際百姓負擔重反對調整熱價
張笑妤(蘭州勇盛律師事務所):調價方案中提出的供熱價格調整主要是燃煤價格的上升,導致成本倒掛的說法比較牽強。據調查,截至8月4日,我省煤價下降20%左右,其中靖遠煤每噸520元左右,而聽證會提供的燃煤價格均以去年的最高價每噸620元爲準,市場價格是有漲有跌,供熱價格如果只看漲不看跌不僅不合理也缺乏說服力。供熱價格調整應該充分考慮消費者的承受能力,可以說蘭州市收入在西北地區甚至全國都最低,因此推出比其他地區高的供熱價格也很不合適。
韻晨曦(蘭州市城關區皋蘭路街道辦事處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所):對供熱企業收支情況應進行審計,以達到公開公正透明,減少消費者支出。“很多從事公益性崗位的人員每月工資只有760元,熱價再上調,這部分人生活將更困難。”因此,建議政府在關注低收入人羣和困難人羣時,也要多關注靈活就業人員、下崗人員及自由職業者、公益崗位就業者,給他們適當的補貼。
樑鳳華(蘭州市消費者協會):目前的供熱中,供熱溫度不達標,投訴無門,百姓的利益得不到保證。爲此,建議在供暖期間,組織財政、審計、物價、消費者、社區、學者等相關人員進入熱企,採用隨機抽樣方式給百姓一個滿意誠信的交待;提高職工補貼標準;建立退賠機制,按相關規定幾日不供暖退幾日款。
段秀花(蘭州市城關區街道辦事處排洪南路社區):企業成本不透明,虧損是經營虧損還是成本虧損要有明確說法,要給消費者曬曬供熱成本的賬本。
蔡蘭田(蘭州市城關區酒泉路街道辦事處中街子社區):目前蘭州的採暖費補貼狀況是,有單位的有補貼,低保人員、低收入人羣有補貼,但邊緣人羣卻處於尷尬境地,沒有補貼,收入又不高。更讓人擔心的是,調價後溫度到底能不能保證,是百姓最關注的事,“把溫度變成溫暖,纔是真正的惠民!”
彭延軍(蘭州市新大地物業管理公司):對周圍400多戶居民進行了調研,有75%的居民堅決反對提價,15%不願意回答,10%同意提價。作爲物業方,每年供熱期,溫度達不到18℃,居民拒絕繳納費用。在考慮企業困難時,更應考慮百姓的困難。建議燃煤供熱價和燃氣供熱價應統一,同時加強政府投資力度,加強對弱勢羣體的實貼力度,可以通過提高非居民行業的採暖價來彌補這部分差額。
調價幅度較大建議調整方案
劉勝(蘭州教育學院、市政協委員)首先,城市供熱價格屬於社會公共事業,供熱帶來一定的公益性,成本增加應由政府、企業、消費者三方承擔,但在本次聽證方案中,看不到政府和企業承擔的比例,成本增加只由消費者承擔,不合理。
其二,調價方案根據部分供熱企業三個採暖期的財務報表,但沒有公證部門審覈,所公佈的企業成本數據的廣泛性、合理性、準確性有待商榷。
其三,本次調價的主因是煤價上漲,但目前國內煤價處於整體下滑態勢,同期比已經下降25%左右,省內華亭、窯街等煤礦庫存較高,一噸煤的價格基本上在520元左右,這與熱價調整相矛盾。
其四,從西北省會城市的熱價對比來看,西安最高,烏魯木齊最低,如果按燃煤的第二種調整方案來看,蘭州以5.1元/月·平方米的價格將位列西北第二,但從收入來看,在西北省會城市中,蘭州的收入水平屬於相對較低的,用低收入來付第二高的暖氣費,並不合理。
汪振江(蘭州大學法學院)
蘭州屬於經濟欠發達地區,更應關注民生。因爲收入偏低,物價上漲,導致人們生活成本大幅上升,而這其中採暖費的比重較大,所以如果調價幅度較大,會給羣衆生活增加困難。按50-80平方米的房屋計算,熱價如果按此次公佈的方案上調,一戶人家整個供暖期將多支付1500-2000元的暖氣費。
在建議對方案做適當修改的同時,汪振江認爲,除了政府部門應持續給予供暖企業和弱勢羣體財政補貼外,還應要求在蘭單位、不同級別的政府部門都應在供暖的問題上做出一定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