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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牛思遠通訊員/嶽佳綜)省物價局於7月中旬起,在全省物價系統部署開展爲期半年的明碼標價專項檢查行動。截至目前,省物價局共組成8個督導組赴全省開展督導工作;各地共組成453個檢查組,出動5385人次,檢查了2473個大型零售企業,立案266宗,其中處罰156宗,罰款177695.3元,檢查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從檢查情況來看,我省大型零售企業在明碼標價方面的情況總體良好,但也發現了部分突出的價格違法行爲。
一是不明碼標價。如某賣場的牀上用品全部沒有明碼標價,價格只由銷售人員口頭告知消費者,屬於不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爲。二是明碼標價不規範。一些商場在銷售商品時未使用經物價部門監製的標價籤,屬於使用未經監製的標價內容和方式的價格違法行爲。三是虛構原價。如某商場促銷活動的電力鍋標價籤標明原價528元/臺、現價299元/臺,檢查人員按照“原價”定義對銷售記錄進行覈查後,發現該“原價”爲虛構,屬於虛構原價的價格欺詐行爲。四是虛假優惠折價。如某電器專賣店的一些商品標示了“特惠機”,經查其“特惠機”的銷售價格等於或高於本次促銷活動前七日內,在本交易場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據的最低交易價格,涉嫌價格欺詐。五是誤導性標價。如某汽車銷售公司在待售車輛的車身粘貼“總經理不在店,你敢還價我敢賣”的宣傳標語,屬於誤導性標價,涉嫌價格欺詐。
根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以上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經營者的價格欺詐行爲,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據瞭解,爲震懾價格違法行爲,近期省物價局還將公開曝光一批典型價格違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