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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張仁平)“從今年3月中旬起,晉江市檢察院對700起適用簡易程序審案件全部出庭公訴。我相信,全省辦案數最多的基層院對適用簡易程序審案件可以百分百出庭公訴,其他基層院一定也能做到。”8月16日,福建省檢察院檢察長倪英達在該省檢察長座談會上,用晉江市檢察院的事例說明,應對修改後刑訴法,需要更新執法理念,改進執法方式,完善工作機制。
修改後刑訴法對檢察機關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提出了更高要求,爲適應新要求、迎接新挑戰,倪英達提出“五個更加註重”:更加註重更新執法理念;更加註重理性平和文明規範執法;更加註重過渡期法律適用問題;更加註重推進檢察一體化,使職能調整和資源整合真正有利於強化法律監督、強化自身監督、提高訴訟效率、保障司法公正;更加註重學習培訓和調查研究,進一步完善各項制度和工作機制,確保修改後刑訴法正確有效實施。
據介紹,今年3月以來,福建省各級檢察機關積極做好修改後刑訴法實施前的各項準備工作。以適用簡易程序審案件出庭爲例,刑事案件數量約佔福建省四分之一的泉州市,從5月1日起,該市11個基層院均對適用簡易程序審案件出庭支持公訴。其中,晉江市檢察院從3月15日至8月16日,出庭公訴適用簡易程序審案件700件852人,實現全部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