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福建省龍海市一男子爲還賭債,騙取農民辛苦飼養鴨子的血汗錢。8月15日,福建省漳浦縣檢察院以詐騙罪依法對林勇提起公訴。
2011年12月11日,林勇及其夥計鄒某到漳浦縣赤嶺畲族鄉石坑村,收購藍某飼養的鴨子共7149斤,交易價值人民幣4.5萬元,並答應藍某於第二天將貨款匯到其賬戶上。當日林勇就將收購的鴨子賣給三明市大田縣的鴨販,得款4.8萬元。因爲賭博債臺高築的林勇起了邪念,想將該筆款項佔爲己有。但因該貨款放在鄒某的身上,於是林勇先將朋友黃某的建行賬號報給鄒某,並謊稱是藍某的銀行賬號,之後鄒某就將該筆購鴨款人民幣4.5萬元匯入黃某的建行賬號。2011年12月12日上午,林勇將該筆購鴨款取走,並將該筆贓款用於償還他所欠下的賭債,剩下的自己揮霍掉。過後,林勇將手機換掉,故意逃避鄒某及藍某等人。今年5月21日,林勇被漳浦縣公安局抓獲歸案。
(陳永強陳燕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