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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白銀市平川區女子彭某本是陳某的新婚妻子,但彭某卻因瑣事與丈夫賭氣外出打工,以致在打工期間與丈夫的好友李某產生感情同居並生下一女(本報今年7月4日以“妻子爲情重婚丈夫一怒報案”爲題予以報道)。8月15日,平川區人民法院以重婚罪依法判處被告人李某拘役3個月,彭某拘役3個月,緩期6個月。
2010年初,平川區男子陳某與彭某喜結連理,李某作爲陳某好友前往賀喜。婚後不久,李某算是給朋友幫忙,將陳某閒待在家的妻子彭某介紹到自己所在的手機店工作。6個月後,陳某與彭某因瑣事發生爭吵廝打,彭某一氣之下離家出走,去了寧夏一家手機連鎖店打工。後來李某和彭某通過電話聯繫得知寧夏手機市場比較好、工資高,遂辭職過去,並經彭某介紹進入該手機連鎖店上班。在朝夕相處中,李、彭二人逐漸產生感情到最後發展爲同居關係,對外二人則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2011年6月,兩人生下一女。陳某一家知情後,遂與早已熟識的李某家人以及結爲親家的彭某家人關係開始惡化起來,並互生怒怨。一樁本該帶來幸福和諧的婚姻,卻因彭某的重婚行爲使三個家庭的祥和關係走到了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