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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網訊 (今晚報記者尹娜通訊員李浩)一男子應聘某公司業務員僅僅一週,便以向零售店“鋪貨”爲名“卷”走40部手機。日前,該男子因職務侵佔罪被南開區法院依法判處拘役四個月。
2012年3月11日,男青年張某來到本市某商貿公司應聘業務員,該公司招聘啓事已經登出數日,一直沒有合適的人選,而當張某走進公司,其言談舉止和精明幹練深得公司負責人的賞識,隨即聘用其擔任業務員,並委以重任讓他負責市郊新客戶的開發。上班一週,張某工作異常賣力,很快“搞定”了兩個新客戶,答應在其店面銷售張某所在公司經營的一款品牌手機。3月19日至29日十天時間裏,張某以向新客戶的零售店內“鋪貨”爲名,先後從公司庫房提走價值1.3萬元的手機40部,其間只交回千餘元貨款,從此銷聲匿跡。公司千方百計尋找張某未果,無奈向警方報案。公安南開分局經偵支隊接報後立即展開偵查,對其上網追逃。全市經偵系統破案會戰中,警方對張某職務侵佔案認真疏理分析,不放過每一條線索,於5月18日將潛回家中的張某抓獲歸案。經審訊,張某如實交代了自己應聘公司業務員後,提走手機變賣並將所獲贓款揮霍一空的犯罪事實,其後主動退賠了公司經濟損失。鑑於張某認罪態度良好,南開法院對張某從輕判處拘役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