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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宋建波通訊員段連發)8月17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舉辦的全區法院商事審判業務培訓班開班。
參加這次培訓的學員佔全區法院商事審判法官總數的一半,邀請了國內知名經濟學家、商事審判專家和參加過起草相關司法解釋的法學專家爲培訓班授課,內容涉及當前國際國內經濟形勢以及合同法、侵權責任法、公司法理解、適用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難點和熱點問題。
內蒙古高院院長鬍毅峯對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全區法院商事審判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把商事審判納入到自治區經濟工作整體佈局中來考慮。二是要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三是要使商事主體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受損害的交易秩序得以修復。四是要加強全區法院商事法官隊伍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