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高英民。
劉翠釵。
黑陶缽。
兩件唐代珍寶究竟是送去鑒定中『被充公』,還是她主動上交後反悔?
河北省晉州市農家婦女劉翠釵說,1983年11月11日,她將爺爺留下的兩件寶貝送到省文物局,請這裡的文物專家幫忙鑒定,工作人員為她出具了一個收條後,讓她回家,說鑒定以後會告訴她結果。
然而,鑒定結果她遲遲未收到。後來,劉翠釵得知,她送到文物局鑒定的兩件物品經專家鑒定為價值連城的唐代珍貴文物。
為了追討文物,農家女和文物管理部門對簿公堂,展開了長達9年的訴訟……
文/供圖劉天明
社會故事
價值連城的唐代珍貴文物,究竟是送去鑒定過程中『被充公』,還是她自願捐給國家?一時疑雲重重法院近日終審判決,文管所應將兩件送鑒定的文物返還給原告劉翠釵。文物權屬糾紛塵埃落定
_兩件寶貝_
讓她一度成為新聞人物
1983年11月11日下午5時許,河北省晉州市北張裡村村婦劉翠釵來到了石家莊市河北省文物局,她把懷中抱著的一個包袱小心翼翼地放到桌面上。這是爺爺留下的兩件文物——漢白玉石藥碾、黑陶缽。她這次來,是想請文物局的專家幫她鑒定一下這兩樣東西是否為文物,如果是,大概能值多少錢?
據劉翠釵回憶:當時她來到文物局後不一會兒,來了兩名工作人員,其中一個名叫高英民。高英民把兩件文物收了起來,打了個『收到晉縣(晉州市原稱為晉縣)槐樹公社北張裡大隊劉翠釵送來的白石藥具2件黑杯』收條,說鑒定以後再告訴她結論。至於以後怎麼鑒定的,她就不知道了。
二十多年後,時任原石家莊地區文物管理所副所長高英民對此有著截然不同的說辭。
據高英民講:『1983年11月10日下午,劉翠釵的弟弟在本村北口土丘背面挖土時發現古墓並將墓中的器物拿到自己的家中。第二天上午,劉翠釵攜帶器物中的石藥碾、黑陶缽到省文物局文物處諮詢:這兩器物是不是文物?值不值錢?文物處工作人員留下文物並告訴她回頭再來看結果。次日上午,高英民對兩件器物進行了鑒定,判斷為近期出土文物無疑;從石藥碾雕刻紋飾風格分析,疑似唐代遺物,其確切年代待考古調查後纔能確定。幾日後,高英民前往劉翠釵家了解情況,並對文物出土之處進行了考古發掘,結論是該墓的時代為唐代中期,所出文物(包括石藥碾、黑陶缽)均為墓主人的隨葬品。』
據資料記載,當年劉翠釵是上交文物,並因此而受到了表彰獎勵。1983年12月10日《共青團晉縣委員會關於表揚劉翠釵同志的通報中說:『劉翠釵同志是晉縣槐樹公社北張裡村青年,她把發現的出土文物主動上交國家,表現了崇高的愛國主義精神,為全縣團員青年樹立了光輝的榜樣。』
事隔不久,劉翠釵又被吸收為晉縣文物愛好者協會會員。由共青團河北省委主辦的《河北青年》雜志在1984年第三期上以《文物出土以後》的特寫,報道了劉翠釵捐獻文物的生動事跡介紹。劉翠釵一度成為了當地小有名氣的新聞人物。 1994年,晉州市地方辦公室在編輯出版社《晉縣志》一書中對唐代的石藥碾進行了圖文並茂的介紹,縣志中特別記載:唐代石藥碾,1984年元月自北張裡唐墓出土,定為國家甲一級文物。作者授權本報申明:本報所刊之新聞特稿,未經本報許可,不得轉載、摘編。大特稿聯系人:鄭老師聯系電話:028-86969082 13980684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