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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華(化名)和女朋友茜茜(化名)開着車來到濟陽縣曲堤鎮黃河大壩上展開了一場約會;與此同時,轄區派出所民警接到羣衆來電,反映此處有人在車裏“有違法行爲”,於是立刻趕往現場。尷尬的阿華和茜茜,怎麼也沒想到,情侶倆人咋就變了“嫌疑人”,自己爲何還要被請進派出所接受調查……
今年6月27日下午3點,阿華和女友茜茜,開車來到濟陽縣曲堤鎮黃河大壩張辛段約會遊玩。將車停在路邊後兩人在車內聊天,這時,濟陽縣公安局曲堤派出所工作人員突然出現。“他們要求我出示駕駛證,我沒有攜帶,他們懷疑我有問題,於是把我帶到了派出所,詢問了一個小時後才把我們放走。”此事讓阿華很生氣,於是向有關部門進行了投訴。
阿華說,他倆沒什麼問題,搞不懂自己怎麼就成了“嫌疑犯”,而且認爲派出所工作人員“大呼小叫的強行將自己和女朋友帶走,並且擰自己的胳膊”,所以對此事格外不滿。
針對此事,濟南市公安局給出了回覆:經調查,2012年6月27日下午3時許,曲堤派出所接羣衆舉報稱:有人在黃河大壩上在汽車內有違法行爲,於是巡邏人員到現場詢問情況,男當事人沒有攜帶駕駛證件,能說明自己的身份,但是女嫌疑人不能說明自己的真實身份。於是,巡邏人員將兩人帶至派出所詢問情況,問明情況後及時讓當事人離開。經詢問當時巡邏人員,沒有過激的言語和動作。
隨後,記者也聯繫到了濟陽縣公安局曲堤派出所工作人員,對方表示,當時他們接到羣衆舉報,稱懷疑有人在大壩上從事“賣淫嫖娼”活動,所以及時派人去調查,調查過程是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我們已經和當事人聯繫,並且解釋清楚,對方表示理解。”
-爲何帶走
特殊情況下,警方可要求出示證件
身份證也要隨身帶着
記者瞭解到,讓阿華不滿意的一點是,他們什麼也沒有做,怎麼就要接受調查,而且還被帶到了派出所?曲堤鎮派出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當時阿華能夠基本證明自己身份,但是其女朋友卻沒帶身份證,所以只能帶到派出所進一步覈實。
工作人員還表示,現在濟南市已經推出了警務通手機等裝備,“現在我們還沒有,很快我們就要配備了,配備之後,我們就可以當場通過這個儀器聯網到公安網來查詢身份。當時我們無法確認當事人的姓名和身份是否真實,只能到派出所去核實了。等到警務通配上之後,這種誤會可能會少一些。”
此外,記者瞭解到,根據有關規定,民警在多種情況下,可以要求居民出示身份證。如果被要求者恰好沒帶身份證,就比較麻煩。所以個人在出門時,最好養成攜帶身份證的習慣。
-關於盤查四種情況可繼續盤問
普通人該怎樣配合?
記者瞭解到,面對民警的盤查,有些人會很不願意配合,這可能和公衆對於民警盤查工作不太瞭解有關。曲堤鎮派出所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都是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盤查規範》來做的。
記者瞭解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九條,爲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經盤問、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經該公安機關批准,對其繼續盤問:這四種情況是(一)被指控有犯罪行爲的;(二)有現場作案嫌疑的;(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四)攜帶的物品有可能是贓物的。
該工作人員還表示,公安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時,公民須積極配合,這方面的意識公衆需要加強。“而當你覺得民警的做法侵犯了你的權益時,可以向上級部門、督察部門或紀檢部門進行投訴。”
-民警說法
何種情況會被認定“賣淫嫖娼”?
在阿華經歷的這件事情中,派出所人員因接到報警而去調查“賣淫嫖娼”活動。那麼在什麼情況下,當事人會被認定爲此類違法行爲呢?“簡單來解釋,主要是兩點,一個是發生性關係,另一個是有交易行爲。”濟陽縣公安局曲堤派出所工作人員表示,對於具體事件也要具體分析,比如阿華這件事,警方弄清楚雙方的信息也是很重要的,“包括兩人的信息,家庭成員信息等等。如果核實清楚了,雙方也不存在金錢等方面的交易,通常就沒有問題了。”
-律師提醒
戶外“親熱”增多易被騙子“鑽空”
阿華告訴記者,他和女朋友在車裏只是聊天,並沒有什麼出格的行爲。而派出所民警接到的舉報是,有人懷疑他們有違法行爲,“有羣衆從附近路過,說的比較簡單。”其實,過路市民的想法大體可以揣測,那就是看到有一男一女在車裏,雖然看不清楚什麼,但是也起了疑心。
記者瞭解到,現在情侶、夫妻在戶外、車內“親熱”的現象,較以往有所增多。雖然這並不是什麼違法行爲,但如果被外人看到,通常會引起他人的反感,甚至也會有安全隱患。
除了安全問題,山東康橋律師事務所的陳賓律師告訴記者,“現在這種情況比以前多了,所以也給了一些騙子‘鑽空子’的空間,利用很多人花錢消災的心理,冒充執法人員行騙。在探討個人自由的同時,很多衍生問題還是需要公衆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