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公布各職能部門受理舉報范圍和電話
本報訊(記者汪萬裡)昨天,東莞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公布了《關於食品安全舉報受理范圍及聯系方式的通告》,市民發現問題食品,可以根據相應的情況找到相應的部門進行舉報。
據悉,8月1日起,《東莞市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已正式施行,《辦法》規定,根據舉報級別,獎勵額度分別按案件罰沒入庫金額的5%、3%、1%計算,最低不低於300元,最高將不超過30萬元。沒有罰沒款入庫的,根據提供線索的價值,給予300~800元獎勵。
對舉報違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產假冒偽劣食品的地下『黑窩點』、『黑作坊』以及生產經營單位的內部舉報,適當提高獎勵額度。有罰沒入庫的,獎勵標准按各自舉報等級,獎勵比例分別上浮2%,最低不低於1000元,最高不超過50萬元;沒有罰沒款入庫的,根據提供線索的價值,給予1000~5000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