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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農
務工
工資性收入
目前中國農民收入差距究竟有多大?昨日,華中師范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在京發布《中國農民經濟狀況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顯示,2011年農村居民基尼系數(數值越低,表明財富在社會成員之間的分配越均勻)正在逼近0.4的國際警戒線。隨著農村民間借貸行為日趨活躍,強化政府的引導與監督勢在必行。
《報告》涵蓋農民生產、生活消費、生活感受和農民經濟狀況指標等多項基本內容,對涉及農民經濟狀況的主要指標進行描述性分析,力圖呈現農民經濟行為及經濟活動的發展與變遷。調查依托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華中師范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建立的『中國百村觀察平臺』進行。
●南方日報駐京記者楊春
務工與務農收入差距是主因
目前農民家庭現金收入連年增長。《報告》顯示,2011年農民家庭人均現金收入達到9260.57元,比上年增長11.95個百分點。然而,農戶之間的收入差距較大。通過估算,2011年農村居民基尼系數為0.3949,正在逼近0.4的國際警戒線。在各地區內部,農民收入分配存在差異。西部地區農民之間的收入差距相對較大,工資性收入成為農民收入差距擴大的主要因素。
以外出務工收入為主的工資性收入正穩定上昇,並成為農民增收的主要來源。《報告》顯示,這主要與工資水平上漲及外出務工農民人數增多有關。2011年農民人均工資性收入達到7884.12元,工資性收入佔農戶家庭現金收入的比重為65.72%。
『務工與務農收入差距是導致收入擴大的重要因素。在傳統農業社會中,農民貧富差距主要源於農戶佔有土地數量,但現代農村收入分配差距的原因已經轉化為就業與分工的差異。可以說,我國農村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是工農差距、城鄉差距在農村的集中體現。』華中師范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副院長鄧大纔告訴記者。
生存型消費比重下降,文化消費有待提高
農民是中國最大的消費群體,其消費水平和消費結構的變化,直接關系到國家內需的擴大和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近年來,在農民收入遞增的拉動效應下,農民的消費能力和消費水平不斷提昇,農民的生活消費已經從過去簡單的衣食住行向多樣化的消費結構變化。與此同時,支出壓力在逐漸增大。
《報告》顯示,2011年農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6772.38元,佔當年家庭人均收入73.13%。除日常支出以外,教育支出佔比重最大,人情支出和醫療支出次之。其中,文化消費支出最少,人均支出為95.65元,佔家庭人均收入的1.03%,過半農戶的人均文化支出少於50元。
鄧大纔表示,農民生活消費類型在發生轉變。農民用於飲食等生存型消費的比重下降,對穿衣打扮、文化教育等發展和享受型消費的支出大幅增加,農民生活消費正在從生存型向發展型轉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農民的醫療負擔。然而,農村家庭對於文化的投入較少,農村的文化消費水平有待提高。
陪讀費成為繼學費、學雜費和伙食費之後,農民家庭教育支出新的增長點。2011年受訪農戶家庭教育支出中,陪讀費用平均為404.10元,僅次於學費、學雜費和伙食費。從不同地區來看,東部地區陪讀費最高,為469.79元;從不同類型村莊來看,城中村家庭的陪讀費達到1225.81元。
鄧大纔告訴記者,東部地區家庭和城中村家庭可能由於收入相對較高,對陪讀費用的承受力稍強,對子女陪讀的花費也相對較高。整體來看,陪讀費用高與農村撤點並校和學校教育基礎設施的缺失不無關系,陪讀費用給普通農村家庭帶來了新的支出壓力。
另一方面,人情支出正成為農民生活支出的一大負擔。《報告》顯示,從2009年到2011年,農村家庭戶均人情支出年平均增長率為7%。2011年中部地區家庭人情支出最高。
-焦點
村民間借貸日趨活躍
合約欠缺亟需政府引導
長期以來,在國家正規金融體系之外,一直都存在著農村民間借貸行為。民間借貸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部分農戶的資金短缺問題,對促進整個農村經濟發展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體制外運行的農村民間借貸也存在一些弊端。
『近年來,參與民間借貸的農戶數量呈現出明顯的增長趨勢,農村民間借貸的范圍在擴大,規模在增加。』華中師范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院長徐勇告訴記者。
農村民間借貸的資金總額不斷攀昇,農戶之間的借貸活動日趨活躍。《報告》顯示,2011年的借貸差額相對於2007年增長了5.75倍。這4年間,參與民間借貸的農戶數量增長了2.48倍。
在參與農村民間借貸的受訪農戶中,中部地區比重最大,接近借貸農戶總量的一半。西部地區次之,東部地區最低。相對於經濟較為發達的東部地區以及西部地區而言,發展中的中部地區農村資金需求更為旺盛,民間借貸活動也最為活躍。
『農村民間借貸情況顯得參差不齊,很多時候是農戶間的行為。有的借貸利率高於銀行有關規定,有的低於規定甚至不收取利息,更像是一種約定俗成。目前的農村民間借貸更多用於了非生產性領域,其中教育借貸比重高,這表明有相當大一部分農戶需要借助外力纔能夠支持子女上學。』徐勇說。
《報告》指出,導致農村民間借貸趨於活躍主要有兩大原因,一是快速增長的農村民間借貸需求,如生意創業、農業生產、子女教育以及日常生活等,都會使農戶產生借貸需求。二是民間借貸具有手續簡單、無需抵押的獨特優勢。
鄧大纔認為,農村民間借貸中合約的欠缺以及不規范影響著借貸的安全性,並易引發民間借貸糾紛。因此,在農村民間借貸趨向活躍的同時,強化政府對農村民間借貸活動的引導與監督勢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