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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初,北國被譽爲全國文明城,衛生城,園林城的通化縣咋暖還寒,春寒料峭。站在反腐前線,走在全市前列的通化縣檢察院反貪局在這個咋暖還寒的季節,早出手,出重拳,風雨兼程,廢寢忘食,歷經三晝夜偵破了一起村官貪污、挪用省撥付新農村建設補助資金18.6萬元大案。犯罪嫌疑人系本縣江甸鎮復勝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陳興友。陳興友,官雖不大,但集黨政大權於一身。 4月9日立案刑事拘留,關押在通化縣看守所。至此,通化縣檢察院反貪局打響2012年反腐第一槍,初戰告捷,喜不勝收。
翻案
5月11日,當反貪局偵查員興致勃勃再次提審陳興友時,案件發生了戲劇性變化。犯罪嫌疑人陳興友自稱,刑拘後,經過冷靜認真回顧思考,終於回想起經自己手處理的兩筆公款用於新農村建設,春節前,償還村欠外債款,由於春節前後事多忙亂,還未來得及入賬,還款收據就在自己辦公室的抽屜裏,並提供兩名收款債務人姓名及還款數額。(當時村財務帳已被檢察院查封收藏)如果按犯罪嫌疑人陳興友供述,所定原貪污罪不能成立,屬於錯定。陳興友到挺寬容大量,自稱此事不怪反貪局,都怪自己當時頭腦不清醒,沒有把事情來龍去脈交待清楚,屬於自己的過錯,給組織添了麻煩,請組織諒解。
事隔一個月,案情突變,是陳興友當時未交待清楚,還是另有隱情?讓反貪局偵查員陷入沉思,一時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爲了澄清事實真相,反貪局偵查員按陳興友提供的所謂線索馬不停蹄深入發案地找兩個證人調查覈實。一個是江甸鎮王某某,王證實春節前村長陳興友找他還村欠水泥款27100元,並給村長陳興友打了還款收據,欠據被陳興友當場銷燬。另一個證人是江甸鎮供銷社包某某,據包某某證實,春節前有一天(具體時間記不清)陳興友來找包某某還村欠化肥款74392元,收款後包給村長陳興友打了收據。偵查員隨後從陳興友辦公桌裏搜到包、王二人出示的收據,三人所述一致、無疑。人證、書證俱在,原定貪污公款已找到了“孃家”。
案件陷入僵局,此案是多年未經歷過的。主管反貪局工作的常務副檢察長趙彥斌和主持反貪局工作的專職檢委會委員、副局長張玉波憑直覺總感覺此案有些徒然、蹊蹺。爲啥犯罪嫌疑人進來時承認貪污公款?事隔一個月才做公務支出的辯解。另外,通過查賬發現,爲啥春節前還的欠款未入賬,春節後發生的賬目都已入賬。據陳興友辨解,由於春節前工作太忙,遺忘了。按陳興友一貫工作認真,處事謹慎的性格,怎麼會忘記十萬多元還款收據不交會計入賬,收據丟了,公款就少了,收據雖然不是錢,但頂錢用。爲啥春節前才還的款,立案時事隔兩個月就記不清,這些反常行爲與陳興友爲人處事性格不符,與理不通,再者,還款有村會計,爲啥村長陳興友親自出馬。初查時發現,村財務管理十分混亂,村長既管錢又管物,從鎮財政提出專項資金不入賬,用存摺存在銀行裏,想怎麼花就怎麼花,管理失控。陳興友爲了掩蓋挪用10萬元公款,與小流域治理施工承包人周某某訂立攻守同盟,讓周某某向檢察機關謊稱工程款陳興友已支付。後因陳週二人陳述細節不一致,謊言被揭穿,陳興友只好承認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實。陳興友是否在用挪用公款的同樣伎倆來掩蓋開脫貪污的犯罪事實。還有陳興友對還款的具體時間、地點等細節又說不太清楚,據陳興友辯解,當時是在喝完酒後還的款。是客觀辯解,還是借酒掩蓋真相?疑問重重,通過認真分析推斷,感覺此案有很多“說道”,案件是不是“穿幫了”。此案立否,關鍵焦點在於收款證人王某某、包某某。在第一次找證人王某某調查覈實時,王某某的有些舉動眼神總讓人有一種說不出的感覺。於是偵查員決定從證人王某某、包某某作證入手,打開突破口,澄清真僞。爲排除疑點,查清真相,主管反貪工作的常務副檢察長趙彥斌和專職檢察委員會委員、反貪局副局長張玉波果斷決定換個取證環境,把證人王某某、包某某“請”到檢察院分別詢問,經過反覆較量,政策攻心,巧用詢問技巧,王某某,包某某終於敗陣,陳述了事實真相……
定案
原來,復勝村的王某某,包某某以往與陳興友相處多年,關係不錯。村裏確實在王某某、包某某那賒過化肥和水泥,貨款一直沒償還。王某某、包某某第一次作證說償還了,顯然是爲陳興友作僞證,證人在大牆外,陳興友在大牆裏,是受誰的指使?經過進一步詢問,據王某某交待:5月初的一天,陳興友的女兒陳某到我家對我說,村裏欠你的水泥款要是有人問你,你就說還了。還讓我打了一個收條,收條上寫:收到村裏欠我水泥款27100元,收條時間寫的是2012年1月份。(春節前)當時王某某平時與陳興友朋友相稱,也挺同情陳興友,其女找到後也沒多想,就照要求辦了。證人包某某與陳興友關係也不錯,稱陳興友是好人,在村裏爲人挺好。包某某交待:2012年4月下旬的一天下午,村長陳興友女兒和女婿到供銷社找我,讓我算一算村裏共欠化肥錢多少,我們算完一共欠我7萬多塊錢,並讓我打了一個陳興友還化肥款的收據。並囑咐我,有人問起就說這錢還了。然後,陳興友的女兒以自己的名義給我打了個欠據,欠我74392元。(因爲還款收據是假的)很顯然,陳興友的女兒女婿爲了幫助父親逃避法律追究指使王某某、包某某作僞證。那麼又是誰指使陳興友的女兒女婿上演這場僞證戲的呢?
順藤摸瓜。偵查員火速找到陳興友的女兒女婿。據陳興友的女兒陳某交待:4月25日與我爸同一個監室的趙某某,通過他的姐姐打電話給我,約我到看守所會見,當時我和趙某某的姐姐同去,會見時,趙某某對我說,你爸讓我給你傳話,說我爸從財政所領了15萬元,讓我回去湊足13.5萬元的票據,其中有一筆是供銷社包某某的化肥款,還有一筆是王某某的水泥款,還有兩臺四不像車(拖拉機)。於是,陳興友的女兒按趙某某所傳父親的話,先後找王某某、包某某出了僞證,僞證拿到手後,藉故放到其父陳興友的辦公桌裏備用。
5月4日上午,趙某某再次從看守所打電話給陳興友的女兒,讓其到看守所會見,下午兩點會見時,趙某某問陳興友的女兒陳某,上次傳的事辦的怎麼樣了。陳某說前兩件事辦好了,但是四不像的事情沒有辦明白。
“你爸在看守所羈押期間,除趙某某,還有誰爲你爸的事跟你聯繫過?”偵查員問。
“看守所紀管教”陳興友女兒回答。又挖出一個。
“紀管教都跟你聯繫說什麼事了?”偵查員問。
“有一次紀管教給我打電話說,我是紀管教,你爸讓你辦的十三萬五千元的收據的事情辦的怎麼樣了?”我說:“水泥款和化肥款的收據打完了,四不像的事沒有辦。”5月3日,紀管教讓我去看守所外面的經銷店買兩條便宜煙存在那備用。當時紀管教與陳興友的女兒是單線聯繫,未見其面,只通過電話溝通聯繫。
案件越來越複雜,也越來越清晰。犯罪嫌疑人陳興友通過獄友趙某某,紀管教從大牆內向女兒傳遞作僞證信息,然後再通過紀管教,趙某某把外面的信息傳遞給自己。爲其貪污公款“找垵”,爲翻供做準備。可謂機關算盡。
提審趙某某。趙某某因危險駕駛罪被拘役2個月,開始和陳興友羈押在一個監室。與陳興友有親屬關係,陳興友是趙某某叔輩哥哥的舅舅。先後兩次受陳興友指使借會見機會,從大牆內給陳興友父女傳遞有關翻供的信息,推波助瀾,助紂爲虐。
紀管教,原陳興友所在監室的管教。在陳興友羈押期間,受陳的請託,借管教之職,從大牆內外,分別爲陳興友通風報信,傳遞翻案信息,爲檢察機關查案設置障礙。
案件已大白。陳興友在羈押期間,挖空心思,絞盡腦汁爲其減輕罪責,逃避處罰,精心策劃,先是通過一個監室裏的趙某某借會見從大牆內爲其女兒陳某傳信,找人作僞證,並約定事成後讓趙某某給陳捎一盒煙爲暗號,暗示趙某某爲其從大牆裏向外傳信已成功。趙某某傳完信後,按事先預謀給陳捎了一盒煙。陳興友知道傳信成功。爲了確認趙某某爲其女兒傳信作僞證一事是否辦妥,陳興友又請託管教紀某某給其女兒打電話詢問作僞證一事,如果大牆外作僞證一事辦妥,讓以其姑爺蘭某某的名義給陳興友存兩條煙爲暗號,確認其女大牆外面的事已按約定辦妥。陳興友的女兒在外面把作僞證的事辦成後,讓愛人蘭某某以自己的名義到看守所外經銷店買了兩條煙存在那,然後由紀管教取煙給陳興友。陳興友收到紀管教捎的煙後,確認外面作僞證一事已辦成功。爲其檢察機關第二次提審翻供做好一系列準備。當檢察機關第二次提審時,纔出現前面陳興友翻案的一幕。自以爲聰明得意的犯罪嫌疑人陳興友,沒曾想機關算盡,終被識破,罪上加罪。
狐狸再狡猾也鬥不過好獵手。通化縣檢察院反貪局通過查處陳興友貪污、挪用公款大案,與監所檢察科聯手,深挖細查,乘勝追擊,連續作戰,幾經周折,一舉查獲管教紀某某、犯罪嫌疑人趙某某、陳興友的女兒陳某、女婿蘭某某、王某某、包某某6名涉嫌幫助犯罪嫌疑人逃避處罰罪、僞造證據罪的串案。7月9日通化縣檢察院以陳興友貪污新農村補助資金8、6萬元、挪用新農村補助資金10萬元提起公訴,8月7日,陳興友被通化縣法院以犯貪污公款罪8.6萬元判處有期徒刑8年零6個月、犯挪用公款罪10萬元判處有期徒刑2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000元,其餘犯罪嫌疑人除陳興友的女兒免於起訴外,分別被法院以犯幫助犯罪嫌疑人逃避處罰罪、僞造證據罪判處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