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惠城中心區三個公租房項目9月啟動申請,圖為古塘坳尖峰山保障性住房項目。南方日報記者梁維春攝
南方日報訊(記者/林湧浩通訊員/趙麗霞)記者從惠州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了解到,惠城中心區目前正在建設的金石花園二期、傍山居和惠峰居三個保障性住房項目預計年底完工,屆時可提供3500套公租房,9月起符合條件的市民可申請。
公租房保障對象擴大到異地務工者
據了解,今年,惠州創新保障性住房制度,明確建立以公租房為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直管公房、公務人員過渡性住房和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合並管理、並軌運行,統一歸類為公租房。
8月1日起,《惠州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和《惠州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助辦法》(以下簡稱『《補助辦法》』)正式實施,明確了公租房的建設管理及租金補助辦法。根據《管理辦法》,公租房的保障對象除面向城鎮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還首次擴大到城鎮穩定就業的無房職工和異地務工人員。優先保障低保、重點優撫對象等重點困難家庭,依次為城鎮低收入困難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在城鎮穩定就業的無房職工、在城鎮穩定就業的異地務工人員。
城鎮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的界定以家庭年人均收入為標准,城鎮中等偏下家庭年人均收入線標准按照所在縣、區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確定;低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線標准為低於本縣、區最低生活保障標准1.5倍,申請家庭自有產權住房建築面積低於40平方米。已取得惠州市所屬城鎮居民戶籍並穩定就業的無房職工申請公租房,要求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並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異地務工人員申請公租房,需在同一用人單位要連續工作滿2年以上,並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就業單位繳納兩年以上社會保險。
租住公租房最高補助98%
《惠州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補助辦法》針對租住公租房的經濟困難家庭實行經濟補助政策,按照保障家庭經濟困難程度的不同,由低到高分為六個檔次實施租金補助,最低補助40%,最高補助98%。公租房租金補助標准與城鎮低收入群體的年人均收入掛鉤,與城鎮低收入群體的經濟承受能力相適應,並特別考慮城鎮最低收入和病殘經濟困難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同時考慮給予符合民政部門核定的優撫對象條件的住房保障家庭一定的租金優惠。公租房租金收取與發放公租房租金補助分離,采取『先繳後補』的方式,按月收取與發放。
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位於江北的金石花園二期、火車西站附近的傍山居和古塘坳尖峰山附近的惠峰居三個保障性住房項目預計年底完工,9月將啟動公租房申請工作,符合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如有租住需求可到戶籍所在地的社區居委會提出申請,在城鎮穩定就業的無房職工和異地務工人員可向單位所在地居委會或所在產業園區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三項目簡介
1.金石花園二期
位於惠城區江北金龍大道和金石二路交匯處,項目總佔地面積約18300平方米,總建築面積約77000平方米。該項目采取政府主導建設模式,計劃投資1.3億元於2011年9月1日動工建設,共建保障性住房約1321套,套型面積40和50平方米。
2.傍山居
位於惠州火車西站,用地面積20018平方米,總建築面積62000平方米。該項目采取政府投資企業代建模式建設,計劃投資1.5億元,於2011年9月底動工建設。共建保障性住房1175套,套型面積40和45平方米。
3.惠峰居
位於惠州市古塘坳尖峰山,用地面積20000平方米,總建築面積57700平方米。該項目采取政府投資企業代建模式建設,計劃投資1.3億元,於2011年9月底動工建設。共建保障性住房1073套,套型面積40和45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