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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段思午實習生/劉若筠通訊員/方盛)近日,謝崗消防大隊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違法嫌疑人李某、吳某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涉嫌冒險作業,2人被處以行政拘留2日的處罰。
李某、吳某無電焊證在一工廠進行電焊操作,該行爲已構成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的違法行爲。其違法行爲有違法人員的陳述、現場照片等證據證實。在大隊依法對其2人進行詢問筆錄後,依法對上述2人行政拘留2日。
7月份以來,謝崗消防大隊共檢查單位252家,有效督促整改一般火災隱患481處,下發責令改正通知書234份,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2份,下發臨時查封決定書4份,責令“三停”單位2家,罰款68000元,拘留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