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出生證出錯小哥倆入戶難》新聞追蹤?
南方日報訊(記者/李書龍實習生/陳鵬)因出生證明出現差錯,丁洋(化名)的兩個兒子遭遇入戶難(詳見8月22日《南方日報·東莞觀察》AII02版《出生證出錯小哥倆入戶難》)。昨日,市公安局戶政科表示,丁洋兩個兒子的出生證明已經無效,但她若能提交相關的補充證明材料,可以辦理入戶,具體細節,莞城公安分局將與丁洋繼續溝通。
未呈批因缺計生證明?
丁洋在6月26日將入戶材料提交至莞城北隅派出所,但直至8月10日,北隅派出所才通知丁洋補交相關證明。而按照相關規定,對於投靠入戶事項,相關部門應在25個工作日內逐級呈批並將結果通知申請人。
對此,莞城公安分局表示,辦理時限是從補齊材料之日起算。也就是說,要從8月10日纔開始計算辦理時限。
莞城公安分局表示,8月10日之前,丁洋還欠一份有效的計生證明,在此期間,北隅派出所也曾通知丁洋補交此材料,因爲丁洋自身原因沒有補齊相關材料,導致北隅派出無法及時將申請入戶資料上交至公安分局。
不過,這一說法遭到丁洋的否認。丁洋表示,她在6月26日即已提交了有效的計生證明,此後補交的是關於出生證明的一份補充材料,而8月10日之前,派出所也未通知其補交有關出生證明的材料。
補齊證明可辦入戶手續
關於出生證明的審覈問題,莞城公安分局表示,北隅派出所初審材料時,並未發現丁洋兩個兒子的出生證明有差錯,這一問題直至8月20日莞城公安分局再審時才被發現。
莞城公安分局稱,按照衛生部、公安部聯合下發的《關於印發<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補充規定的通知》,出生證明如出現被塗改、有關項目填寫不真實等情形,則爲無效,而辦理入戶事項時,需要提交有效的出生證明。
按照前述文件的相關規定,“因簽發單位的責任導致原《出生醫學證明》無效的,簽發單位應及時換髮有效的《出生醫學證明》。”丁洋兩個兒子的出生證明其實適應此條例,不過,她的關鍵問題其實是,眼下開學在即,丁洋兩個小孩如果不能及時入戶,將會影響他們如期入讀公校。
對此,市公安局戶政科表示,丁洋如果能出示證實其兩個小孩出生證明有誤的說明材料,以及小孩出生醫院的相關證明材料,即可辦理入戶事項。
關於具體的辦理細節,莞城公安分局表示,希望能與丁洋直接溝通,就相關問題給予詳細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