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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道,湖南邵陽市招募1000名市容監督員代替城管上路開罰單,罰款部分的80%作爲獎勵返還給監督員。邵陽市城管局對此迴應稱,制度設計和規範管理都均在不足,將整改完善市容環境監督員制度,並改進完善罰款管理制度。
邵陽市城管局表示,爲彌補城管執法人員嚴重不足的缺陷(市城區近60平方公里面積,60萬人口,僅有208名城管執法人員),邵陽決定聘用1000名市容環境監督員,配合協助城管執法人員開展市容環境監督工作和交通安全勸導服務。
從8月1日起,邵陽市城管局委託市轄三區城管行政執法局履行市容環境監督和停車泊位收費管理的職責,實行領導管理市容環境監督員、城管執法人員帶領市容環境監督員開展工作的做法。
那麼,這批被聘用的市容監督員是否聽取了罰款部分的80%作爲獎勵?邵陽市城管局迴應稱,環境監督員實行崗位補貼加績效工資的薪酬制度。據瞭解,崗位補貼每人每月500元,由市財政統一撥付。市容環境監督員收取的停車泊位管理費和罰款全額上繳財政,由財政按一定比例返撥工作經費和績效工資。至於具體獎勵標準,官方並未透露。
據粗略統計,自8月1日至8月20日,邵陽全部市容環境監督員所收停車泊位費和罰款總共爲2萬元左右,其中罰款約10%。
21日,新浪微博針對此事發起一項調查,截至當天晚上8點50分,共有1524人蔘與投票,48.4%的網友投票給“不贊成,監督員罰款提成不合理不合法。”
中國行政法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馬懷德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認爲,協管員或臨時聘用人員僅能執行輔助性職能,協助城管執法,但不能直接行使處罰權。
邵陽市城管局表示,授權監督員在城管執法人員的帶領下,對輕微違反城管法規的行爲配合執法是一種探索和嘗試。無論是制度設計,還是人員培訓和規範管理都存在明顯不足。將認真整改完善市容環境監督員制度,嚴格依法明晰市容環境監督員職責權限,加強素質培訓;進一步健全完善管理措施,逐步加大對市容環境監督員工作的經費保障力度,改進完善罰款管理制度和財政撥款方式等。(記者李俊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