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女兒意外離世,七旬父親爲要遺產打起了官司。前不久,市二中院終審的這起繼承案中,作爲被繼承人父親的張大年敗訴,那筆訴爭款仍然存在不是繼承人的親屬賬戶中。
1990年,50歲出頭的張大年與妻子趙麗欣離婚,妻子帶着女兒張娟生活。離婚4年後,趙麗欣因病去世。這一系列家庭變故給張娟的生活留下陰影。張娟先是結婚生子,後來也離婚了,兒子判給了她,後來兒子的姓也隨了她,改名叫張少更。張娟後來交了一個男友,一直同居沒結婚。2010年9月,張娟在工作中發生意外,從高空墜落死亡。
張娟的單位最終補償其60萬元,全家人經商議給了其男友15萬元,再加上辦理後事等的花銷,最後還剩下40萬元,存在張娟的舅舅趙長勝的銀行賬戶上。張大年聞訊趕來,將前小舅子趙長勝告上法庭。張大年認爲,趙長勝既非女兒的合法繼承人,也不存在其他權利義務關係,而自己作爲死者的父親又是外孫的合法監護人,女兒的補償金應歸自己管理,因而以不當得利爲由索要屬於自己的遺產部分共計20萬元。
趙長勝不同意,認爲這位前姐夫未盡家庭義務,早與其姐離婚,不應再繼承死去外甥女的遺產。法院經審理認定了張大年的繼承人身份,認爲趙長勝的理由不成立。
法院傳喚了張少更,徵求他對這筆遺產歸屬的意見。張少更稱,不同意姥爺的訴訟請求,他和姥爺誰繼承多少需要先行確定。法院認爲,雖然張大年繼承張娟遺產的事實無可爭議,但因爲另一繼承人張少更對其應繼承數額存在爭議,因而對張大年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案經兩審,張大年均敗訴。
(文中人物均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