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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專電美國新澤西州檢察官指控一名男子兩年前把3個月大的女嬰扔入橋下河中。開庭將近兩年後,這名男子認罪。
美聯社22日援引檢方在法庭上的陳述報道,嫌疑人沙姆錫德—丁·阿卜杜勒—拉希姆向調查人員認罪,有助於證明他犯有謀殺罪。不過,新澤西州《明星記事報》說,幾名辯護律師告訴陪審團,他們對檢方指控存有“合理懷疑”並將予以證明。
檢方指控阿卜杜勒—拉希姆2010年2月在東奧蘭治市一座公寓,從女嬰的外祖母萊諾·本傑明那裏強行帶走女兒,並且打傷這名60歲的老人。
檢方說,駕車行至花園州收費高速公路的德里斯科爾橋時,阿卜杜勒—拉希姆停車,從車窗把女嬰拋進拉里坦河。警方兩個月後在岸邊找到女嬰的屍體。
這起案件發生的前一天,女嬰母親韋內塔·本傑明申請東奧蘭治警方臨時限制阿卜杜勒—拉希姆的行動。警方告訴她,當天是公共假日,第二天再申請。阿卜杜勒—拉希姆在限制令可能生效前幾小時搶走女嬰。事發時,韋內塔正等待法院批准限制令。
阿卜杜勒—拉希姆2010年9月首次出庭,稱自己無罪。他現年24歲,除謀殺外,還面臨綁架、故意傷害和危害兒童等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