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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菜市場買菜很難分辨農產品是否合格羊城晚報記者王俊偉攝
羊城晚報記者秦小輝
『三打兩建』以來,東莞市農業局再次發力。8月15日,《東莞市農產品和農資產品打假舉報獎勵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正式實施。《細則》規定,市民在市場上發現售賣有不合格的豬肉或蔬菜,如舉報屬實,可獲得最高30萬元獎勵。
《細則》稱,根據舉報級別,獎勵額度分別按案件罰沒入庫金額的5%、3%、1%計算,最低不低於300元,最高獎不超過30萬元。沒有罰沒款入庫的,根據提供線索的價值,給予300-800元獎勵。舉報線索最終判定為刑事犯罪的,按照以上規定兌現的獎勵金低於1萬元的,或者沒有罰沒款入庫的,給予1萬元獎勵。
此民生獎勵政策一出,立即引發議論。有市民樂見政府部門的作為,也有市民調侃稱,東莞這麼多的不合格農產品,農業局忙得過來嗎?21日是政策實施後的第五個工作日。據東莞市農業局相關負責人稱,目前收到有8-10個市民舉報。但是舉報的信息經過排查,不一定有價值,大部分都是一些群眾的懷疑。對此,專家認為東莞此舉有積極作用,但市民舉報的效果受限於『儀器檢驗』關。
東莞農業局:5天接到十來個投訴
21日是舉報細則實施的第五個工作日,市民舉報情況如何呢?據20日東莞市農業局法規科負責人接受媒體采訪時的說法,此前接到的6名市民的電話投訴,全部與豬肉有關。投訴的內容主要是:豬肉注水、豬肉身上沒有通過檢驗的紅章。有市民投訴說,豬肉身上沒有熟悉的紅章,懷疑是私宰肉。當天,該負責人表示,將牽頭、組織人員對被投訴的菜市場攤檔進行核查,並在5個工作日裡完成核查,答復投訴者,處罰責任人。
21日下午,羊城晚報記者聯系東莞市農業局法規科負責人。該負責人公布了最新收到的舉報數據為『十個八個吧』。表示此前的市民舉報經過排查,發現不一定有價值,大部分都是一些群眾的懷疑。
專家:有積極作用但效果受限
『據我了解,就農產品出臺舉報打假的措施的還是比較少,東莞這樣做有積極的作用,對制假售假者有一定的震懾作用。』華南農業大學教授、廣東省蔬菜產業協會副會長陳日遠教授接受記者采訪時稱,這利於規范企業的生產,樹立地方品牌,提高認證農產品在市場的競爭力。
但陳日遠也表示,農產品打假舉報在實施效果上受到一定的限制。『因為像瘦肉精、抗生素以及重金屬超標方面,這需要儀器檢驗纔能得出。這往往需要生產企業內部人士舉報和政府抽檢纔能確認。而市民能夠辨別的往往僅限於農產品是否冒牌等。』最後,陳日遠希望,政府還是需要從源頭上規范農場、農產品公司的生產和銷售行為,完善農產品的認證和市場准入機制。
秦小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