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誇下海口以能幫助他人購買建設部回遷房爲幌子,4年的時間詐騙好友450餘萬元。昨天上午,52歲的洪雅林因犯詐騙罪被市一中院判處無期徒刑,同時責令其將騙來的錢款退賠給各被害人。
騙多個朋友共450餘萬
洪雅林是北京人,高中文化,無業。法院審理查明,洪雅林在2006年5月至2010年年底間,虛構能夠購買建設部回遷房和二手房的事實,騙取被害人劉某、榮某、邵某、郭某、董某等人的購房款共計人民幣450餘萬元。
開庭時,洪雅林自稱其認識一個建設部的朋友,那個朋友告訴他能買到建設部的回遷房,3000多元一平方米,“他說我可以幫着賣,每賣出一套能掙二三十萬元。我就想掙點錢才幹的”。於是,洪雅林把能買便宜房的事告訴了劉女士等幾個朋友,幾人都很感興趣,都託洪雅林買房。誰知後來房子沒買成,他那個建設部的朋友也找不到了。朋友的450多萬元購房款,多數都被那個建設部的朋友捲走了。然而,洪雅林口中的“建設部的朋友”始終無法查實。
洪雅自稱,受騙的劉女士同其是多年的好朋友,而洪雅林的律師告訴記者,劉女士曾是洪雅林的前女友。
吵架報警自投羅網
早在2010年,劉女士就曾報警稱其被洪雅林騙走100餘萬元,但警方一直沒有找到洪雅林的下落。
2011年8月29日,海淀區甘家口派出所接到一名男子報警稱,女友跟他吵架,要砸他車牌,民警趕到現場將二人帶回派出所處理。在派出所,警員問報案男子叫什麼名字,對方操着滿口的北京腔道:“我叫洪雅林。”現場警員一愣,原來自報家門的男子姓名和民警正在查找的一起涉嫌購房詐騙的犯罪嫌疑人的名字一樣。警員試探着問:“你是不是幫人購買過建設部的回遷房啊?”男子大大咧咧地說道:“是啊。”他說出了四五個人的名字,其中就包括向警方報警的劉女士。洪雅林隨後被抓。
詐騙贓款尚未追繳
法院經審理後認爲,洪雅林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洪雅林所犯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予懲處。洪雅林到公安機關解決其他民事糾紛時,被民警發覺系本案的犯罪嫌疑人而被刑事傳喚,其雖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但因不具備自動投案的要件,其行爲不構成自首。雖然洪雅林到案後如實供述了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但鑑於其詐騙數額特別巨大,且全部贓款尚未追繳,不足以對其予以從輕處罰。
據此,市一中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洪雅林無期徒刑,同時將騙來的錢款退還。宣判後,洪雅林表示不上訴。
晨報記者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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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嫌詐騙庭上悔罪
晨報訊(首席記者王彬)昨天,謊稱能買到便宜回遷房,35歲的吳某在豐臺法院受審。
檢察機關起訴稱,2010年2月至2012年3月,吳某虛構有能力購買到豐臺區宋家莊回遷房的事實,分別在豐臺區郭家莊、宋家莊地鐵站等地騙取被害人劉某等20人購房預付款共計205萬元。2012年4月1日,吳某被豐臺分局西局派出所民警抓獲。庭上,吳某表示認罪。
吳某高中畢業後一直無業,2010年2月,幾個做生意的朋友要給吳某幾個承包工程,吳某苦於無資金,就想以買便宜回遷房爲幌子弄些錢。吳某找到宋某,稱可以每平方米8500元的價格買到宋家莊附近的回遷房,當時這個地方房子的市價是每平方米兩三萬元。隨後吳某又找到慄某等人,先後聯繫了20人,共計騙取了205萬元。
庭審結束後,吳某和前來聽審的父親、妻子見了一面,“爸,我對不起您,讓您爲我擔心,您就只當沒有我這個兒子。”吳某哭着說。“我沒本事,無法替你還錢,你在裏邊好好改造吧。”吳某的父親哽咽着說。而站在一旁的吳某妻子早已泣不成聲了。
法官未當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