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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今年春夏之交,在紅橋區鬧市區多次搶奪女市民左耳環的“強盜”胡某落網。近日,紅橋區法院一審以搶奪罪判處胡某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25000元。
2011年4月11日8時30分,市民樑女士騎車途經丁字沽一號路國美電器門前,突然有一名騎自行車的男子用手拽其耳環說:“你走吧”,就把她左耳的耳環搶走了,還把其左耳劃傷。該男子搶奪後,沿着一號路往光榮道騎,右拐光榮道後就不見了。
時隔僅一個月,5月10日21時15分,許女士步行至紅橋區丁字沽一號路凱萊賽商廈麥當勞門前,突然一名騎電動自行車的男子騎到身旁,一伸手從身後把其脖子上戴着的黃金項鍊搶走,搶完就跑,許女士脫鞋追了幾十米,後見追不上就報警了。據瞭解,被搶的項鍊上還有一個千足金小豬形的墜。此後的一個多月時間裏,又相繼有4名女市民,在紅橋區的繁華地區街頭,或步行或騎車時被搶走了左耳環,導致多名女士耳朵被扯傷。
日前,紅橋區法院對這起多次在鬧市區搶奪女市民的案件進行了審理。犯罪嫌疑人胡某,生於1972年,本市紅橋區人,有過五次前科。因爲染上毒癮,爲籌毒資,他選擇再次鋌而走險。法院認爲,胡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乘人不備,公然奪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爲已構成搶奪罪。因其繫累犯,且在兩個月內多次搶奪作案,依法從重處罰。其多以中老年婦女爲犯罪對象,社會危害性較大,且在歸案後未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酌情從重處罰。綜上,做出如上判決。(記者高立紅通訊員溫金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