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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晨,哈爾濱陽明灘跨江大橋發生整體塌落,記者在現場看到,4臺貨車掉落地面。目前,已造成3人死亡、5人受傷。據悉,該橋去年11月6日建成通車,估算總投資18.82億元,爲中國長江以北最長跨江橋。
昆明新機場坍塌事故、大連隧道坍塌事故、福建武夷山公館大橋坍塌事故、錢塘江三橋輔橋坍塌事故……這些年來,“塌橋毀路”等“豆腐渣”工程可謂屢見不鮮。有的地區耗費巨資建造的公路,通車第二天便發生坍塌,有的地區建設的大橋在建設過程中便發生垮塌,在接連頻發的問題工程背後,往往都存在着見不得陽光的貓膩與黑幕。這其中,既存在開發商偷工減料、材質嚴重不達標的情況,更存在着監管部門見利忘義、形同虛設的醜惡問題。
耗資十多億元的大橋,不僅承載着公衆的出行安全,更事關黨和政府的形象,如此巨大工程容不得絲毫麻痹大意。不折不扣地保障工程質量安全,這本該是相關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然而,總投資18.82億元的大橋,在建成通車不到一年之後,便發生整體塌落,不僅給百姓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慘重損失,更赤裸裸地暴露出這是典型的“豆腐渣”工程。當然,如此問題工程的敗露,更是擺在有關部門面前情真意切的“反腐線索”。
按理說,任何工程建設都應當經過監管體系的嚴格把關,尤其是耗資如此巨大的大橋工程,監管體系當應認真負責、嚴格把關,從而確保工程的每一個環節都不出現任何問題。然而,當下有少數監管體系早已淪爲擺設,他們在收受了好處費後便對工程建設放任自流,從而便爲各類“豆腐渣”工程大開“綠燈”。這一次,面對整體塌落的跨江大橋,公衆不免要追問,如此“豆腐渣”工程,緣何能夠通過監管體系的驗收?陳國琴(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