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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市政府近日下發了《關於加強工業節水工作的實施意見》。意見指出,各縣區要進一步做好工業企業用水情況的摸底調查,對不符合產業政策,達不到取水指標要求的高耗水落後產能,納入全市落後產能淘汰計劃,予以關、停、並、轉,爲新上先進項目騰出發展空間。
意見指出,企業是開展節水工作的責任主體,要通過加強政策資金支持和信息引導,調動企業主動實施節水技術示範和技術改造的積極性,不斷提高工業企業節約用水能力。到2015年,全市節水型企業(單位)覆蓋率達到25%,工業用水重複利用率(不含電廠)達到80%,重點工業企業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累計下降30%。
意見指出,要嚴格執行工業用水定額標準,嚴禁超定額用水。要加強對新建、改建、擴建工業企業項目的用水管理,實施項目建設與節水設施建設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的“三同時”制度,大力扶持耗水量低、產出效益高的高效節水項目。要嚴格實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制度,對未進行水資源論證,未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門取水許可的工業項目,原則上不予批准立項或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