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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21日,24歲的許霆利用ATM故障取款17萬餘元。因犯盜竊罪,被判無期徒刑。引發輿論關注後,他重審被判刑5年。如今的許霆,年薪十多萬元,決定要幹一番事業。 7月的江蘇常州,很熱。現在,許霆大多數時候都起得很早,在老闆投資的紫薇園裏忙活着栽培、嫁接、造景等諸事。兩年前,他就來到了這裏。
2010年7月,假釋出獄後,許霆回到山西老家。11月,“滇版許霆”——何鵬出獄後,電話邀他來常州,常州的老闆也親自打電話給他,“不好意思拒絕”的他,在當年正月十六,來到了這座蘇南城市。
閒暇時,許霆開始看些法律書籍,學着從法律角度審視自己的經歷。在老闆的啓發下,許霆決定搞普法宣傳。而許父的一次被騙經歷,也讓他堅定了想法。今年5月21日這天,許霆假釋期滿。一大早,一名自稱來自廣州的律師敲響了他老家的門。來者說,他等這天等了好久,想幫許霆申訴。幾天後,許霆回家時,父親告訴他說自己被騙了1萬元“律師費”。許霆記得,那名“律師”在他回家前一晚就離開了,“我爸總共有不到2萬塊錢,就這樣被騙了1萬。”
許霆把弱勢羣體定義爲普法宣傳的重點對象。以自己爲例,許霆說,自己以前並不知道利用ATM故障取錢是盜竊,“現在就是要讓別人知道這是盜竊”。
如今,許霆案的涉事銀行早已改了名。但許霆表示,以後“如果賺到錢了,要想辦法退還那17萬餘元”。據《山東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