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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在KTV歌廳消費娛樂的過程中,因爲“瑣事”,一顧客上前抽打了一女服務員一耳光。隨即,幾個顧客和店方矛盾升級,雙方用匕首、鎬把等互相攻擊中,人數較少的顧客一方跑到旁邊一公司屋子裏反鎖上門。而追打者依然不依不饒,破門而入並將對方一人毆打致死,其餘的人也均受傷。
2010年7月24日21時許,被告人孟某得知其兄孟某某在一大酒店內被人刺傷,遂夥同該酒店工作人員崔某、孫某、張某、劉某等多人(均另案處理)追趕與孟某某發生衝突的劉某、高某、尤某。當後幾人跑到附近一混凝土攪拌公司一房間並將門反鎖上後,追趕者用磚頭、木棍等將房門打開,隨後對劉某、高某、尤某進行毆打,造成劉某死亡,高某和尤某身體多處受傷。經法醫學鑑定,劉某系被人用具有一定質量的鈍性物體打擊頭部致顱腦損傷死亡。高某的頭部損傷程度爲重傷,其右手小拇指的損傷程度爲輕傷。尤某頭部、面部等處的損傷程度爲輕微傷。
法庭經審理查明,事情的起因是由於劉某等人在該酒店KTV包房消費唱歌時,高某讓一個女服務員“過來”,但對方未答應,高某惱羞成怒中抽打了女服務員一耳光。女服務員跑出後不久,經理孟某某過來詢問,和劉某等人矛盾升級中大打出手,導致孟某某後背受傷。聽說哥哥吃虧後,孟某當即召集人手追打併最終釀成慘劇。
法庭認爲,孟某糾集他人持械傷人的行爲已經構成聚衆鬥毆罪,遂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 (記者王學軍通訊員曹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