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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8月6日,昆明長水國際機場發生一起航班延誤旅客闖入停機坪及滑行道,擾亂機場秩序的案件。昨天田某等6名旅客分別被處以行政拘留及罰款的處罰。
今年8月5日,昆明至重慶的PN6106航班起飛時間延誤,這個航班部分旅客長時間滯留在昆明長水國際機場候機廳內。
8月6日8時18分左右,在機場工作人員組織8L9881航班旅客正常登機時,31名PN6106航班旅客趁3號登機口開門之際闖入機場停機坪內,並穿越停機坪走到西面E滑行道,在滑行道上聚集27分鐘,導致E滑行道暫不能使用,嚴重影響了機場控制區內航空器滑行。
案件發生後,雲南省公安廳民用機場公安局,立即開展調查工作,並赴重慶、深圳等地進行調查取證。
現已查明,31名旅客闖入停機坪並滯留滑行道的行爲,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構成擾亂機場秩序。其中,田某某等6人在此次違法活動中起到了主要作用。
民用機場公安局於8月23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之規定,依法對田某某等6人分別作出行政拘留及罰款的處罰決定,並對本案中其他相關人員進行了批評教育。
這個案例並非個案,之前在上海也出現過乘客佔領跑道、攔飛機“維權”被拘留和經濟處罰的案例。這些案例給我們樹立了有力的警示。我們提倡乘客坐飛機應該享受的合法權益得到保障,但是乘客維權也應該保持冷靜,堅守底線。那些利用過激行爲,綁架公共安全的做法是錯誤的。
機場警方提示:廣大乘機旅客在航班延誤等特殊情況發生時,要保持冷靜、剋制的態度,通過合法途徑向有關部門表達合理訴求,爭取妥善解決。採取違法手段反映訴求的行爲,將受到法律的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