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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證是要通過學習考試等諸多嚴格程序,經考試合格之後方可取得,可有些人法律意識淡薄,爲圖省事,竟相信花錢託人可以買駕駛證,給不法分子創造了可乘之機。8月11日,以辦理駕駛證可不用考試爲名,騙取他人錢財多起的犯罪嫌疑人陳某某被廬陽公安分局責任區刑警三隊抓獲歸案。
2010年9月份,27歲的王某來到我市一家4S點購車,時任這家4S店銷售員陳某某接待了王某,陳某某向王某詳細介紹了各種車型的性能、價位等情況,王某甚是滿意,當即表示了購買意向,但稱自己還沒有駕駛證,暫時不能購車。聽說王某尚沒有駕駛證時,陳某某謊稱自己有關係,可以在不用培訓和考試的情況下辦到駕駛證,網上還可以查到。爲了讓王某信以爲真,陳某某聲稱自己跟江蘇揚州駕管所的一位同志非常熟,並說自己的駕駛證也是找這位同志辦的,說話的同時陳某某還拿出了自己的駕駛證。
王某信以爲真,就與陳某某商定,以5000元的價格辦理一個正規小汽車駕駛證。2011年3月份,陳某某給王某辦理了一個僞造駕駛證並收取王某5000元辦證費。過了幾天,王某在網上沒有查到自己的駕駛證信息,便電話諮詢了陳某某,陳某某則謊稱託關係辦的駕駛證要半年左右纔可以上網,王某也信以爲真。
王某拿到駕駛證後,到處向其親戚朋友炫耀自己沒有通過考試便取得了駕駛證。王某的一些親戚朋友也動了心,便委託王某也幫他們辦理駕駛證,王某也就自然而然再次找到了陳某某。就這樣,陳某某陸續又辦理了10本駕駛證。
今年2月份,曾在陳某某處辦理了駕駛證的張某某,開車遇到了交通事故,到交警隊處理事故時,交警指出張某某的駕駛證系僞造的。張某某聽後一驚,慌忙聯繫陳某某,陳某某則謊稱駕駛證是在揚州辦的,需要到揚州市駕管所去核查,張某某不敢怠慢,急忙又趕到了揚州,在那裏,揚州市駕管所當場鑑定張某某的駕駛證系僞造的。看到這樣的結果,張某某驚呆了,這起事故張某某也因無證駕駛而承擔全部責任。
看到這樣的結果,王某等人發現其駕駛證全部系僞造的,他們連忙聯繫了陳某某,陳某某一開始還在編造謊言,後來王某等人就再也聯繫不到陳某某了。
確定自己被騙後,8月1日,受害人劉某向廬陽公安分局責任區刑警三隊報案。接到報案後,偵查員立即展開調查,經走訪,瞭解到陳某某系廣德縣人。8月11日,偵查員將在瑤海區一網吧正在上網的犯罪嫌疑人陳某某抓獲歸案。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交代了以花錢找人能夠辦駕駛證爲由詐騙現金的犯罪事實。據陳某某交代,他根本就不認識揚州市駕管所的工作人員,其所辦的駕駛證都是花三四百元辦的假證。
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駕管所工作人員接受採訪時明確告訴記者,不考試就能拿到駕駛證這根本不可能,只要考駕照,每個人都要參加交警部門組織的考試。只有考試通過後,才能獲得駕駛證。而考駕的三個科目都要求考生本人到位、簽名,非常嚴格。因此,想考駕照,一定要踏踏實實學習,熟練掌握各項法律法規和駕駛技能,不能投機取巧。否則,既有害於社會,也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夏鼎